首頁 張謇傳:近代中國實業第一人

第十四章 共和為何路漫漫?01

壓死駱駝的那根稻草

1911年5月8日,清政府宣布了內閣名單。這個名單實在太紮眼了,13名內閣成員中,漢人僅4人,滿族大臣有9人,不但占有絕對多數,而且其中皇族就占5人。懂政治的人全都笑了,這是什麽內閣啊,簡直就是“皇族內閣”嘛。

在北京諮議局聯合會上班的各省立憲派領袖們立即上奏折,而且是連續上了兩次,直接就說目前這個“皇族內閣”與我們弄的君主立憲政體完全不在一條道上,現在這樣做,完全就是“於立憲之宗旨有從根本上取消之意圖”。

這一批評、反對的聲音夠狠夠辣的,而清政府回應的聲音更狠更辣。7月5日,朝廷發布上諭:黜陟百司係君上大權,載在先朝《欽定憲法大綱》,已經明確注明議員不得幹預。一句話,選內閣成員的事是皇帝的事,這在《欽定憲法大綱》已經講明了,你們就閉嘴吧。

這個上諭一下子就把那些對清政府多少還抱有一點希望的立憲派們趕到了清廷的對立麵。很簡單的道理,組閣應該由當選的總統或總理來做,怎麽會是皇帝的事呢?全世界有哪個國家由皇帝組閣?大清這做法太搞笑了。

這個事還沒有完結,清朝皇室又做出了一個更讓人氣憤的事。

這事兒要從早些年說起,原本,鐵路應該是國有的,可是大清皇室卻同意手下的人賣給洋人們修鐵路。有人說,如果是因為朝廷沒錢就可以理解,畢竟洋人們有資本,那就給他們修。然而現實情況完全不是這樣,朝廷可以沒錢,可民間有錢啊,讓大清的民間資本來經營就是,為何不許國人修路,反倒把這樣的好生意讓給洋人呢?這實在叫人看不懂。

顯然,讓國人修鐵路不隻是為了賺錢,更重要的是能保障地方上的主權,也就是大清的主權。現在把修鐵路的權力給了洋人,那不就等於把國家主權拿出來賣錢嗎?大清啥都可以賣,國家主權是萬萬賣不得的,這是底線。於是,地方上的一位大員開始為這件事動起腦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