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長得好看能當飯吃嗎:提升認知的33個經濟學常識

為什麽金錢無法帶來更多幸福?

為什麽金錢不會讓我們更加幸福?至少有兩種經濟學規律可能在起作用。

一是邊際效用遞減。當絕對的物質水平上升到一個新的台階時,它們很快就會變成生活中理所應當的一部分,不再給我們新的刺激。這就好比生活條件差的時候,過年才吃頓肉,自然覺得珍貴。現在生活好了,大魚大肉早就習以為常,甚至可能變成了一種折磨。隨著物質水平的提高,物質產生幸福感的成本變得越來越高,想要擁有與以前同樣水平的幸福感就得賺比以前多很多的錢。

正如經濟學家丹尼爾·薩克斯(Daniel W. Sacks)對多國人群所做的統計調查得出的結論:人們對財富是越來越貪婪的。也就是說,不是增加一塊錢的收入,就會增加一塊錢的幸福感。而是財富必須成倍增加,才會產生與以往相同的幸福感。

二是社會比較(social comparisons)。人們在建立自我概念時,常會通過“社會比較”的方法。所以,幸福感往往不是來自我們真實的感受;相反,它是通過與我們周圍對照群體的比較而獲得的。

當對照群體裏有人買了更大的房子,我們就會覺得自己的房子不夠用了;當對照群體中有人在春節去瑞士玩了一圈,我們就立刻感到自己的雲南之旅索然無味了。

對絕大多數的人來說,與我們收入相當的人賺多少錢比自己賺多少錢更能讓我們產生幸福感。

1998年一項著名的研究顯示,相對於自己每年賺10萬美元而其他人賺20萬美元的環境,人們更希望生活在自己每年賺5萬美元而其他人賺2.5萬美元的環境中。那麽,究竟賺多少錢才能讓我們感到幸福呢?這取決於我們身邊對照群體的賺錢水平和生活水準。

當我們擁有比對照群體更多更好的水準時,我們才能覺得幸福。如果不如他們,我們就會想盡辦法去達到他們的水準,哪怕得到後覺得毫無幸福可言。那麽,隨著收入的不斷增加,我們就會不斷提高比較的對象,也就是說我們會將以前的對照群體更換成更有錢的一撥同事或朋友。在這種情形下,我們的實際收入是提高了,可我們必須經過比較才能得來的幸福感卻離得更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