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紀末,英國正處於兩場大變革時期。
一是工業革命導致農村人口大量遷入城市,大城市人滿為患,失業率居高不下。人們蝸居在倫敦、曼徹斯特、伯明翰等地,卻無法維持生計。為了討生活,很多良民都隻能做竊賊,偷點東西吃。
英國政府為了殺一儆百,當時的法令特別嚴苛,偷價值一先令的東西(相當於現在300元人民幣的購買力)就要關押、流放。至於劫道的、賣**的、殺人放火的,就直接吊死。
二是讓囚犯參加勞改也是需要大量土地供應的,狹窄的英國本土早就已經不堪重負,沒有地方安置這些討厭的壞人。之前一直作為囚犯流放終點站的美國獨立了,大批的囚犯沒有地方可去。
1770年,庫克船長發現了澳大利亞,於是向英王報告發現了一塊新的大陸,也就是如今澳大利亞最發達的新南威爾士州,並以大不列顛的名義宣布對澳大利亞東海岸地區擁有主權。
由於澳大利亞地理位置孤立,是流放這些囚犯最好的地方。英王喬治三世決定將澳大利亞作為集中的罪犯流放地。
1788年1月26日,由11艘船艦組成的艦隊,將548名男罪犯和189名女罪犯送到澳大利亞,一直到1840年,澳大利亞一共被送去了16萬名罪犯。
開始的時候,英國政府按照運送囚犯的人數付給船長費用,船長拿到資金後,離開英國口岸就不再關心囚犯的生存狀況和數量。
在運送囚犯的過程中,由於囚犯多、路途遠,路上需要大量的淡水和食品,再加上醫療條件差,藥品缺乏,導致很多人死在途中。甚至有些船長為了節省成本,不供應足夠的食品和淡水,囚犯生病也不給醫治,還有一些囚犯被無辜殺害。一些船隻在運輸途中,囚犯死亡率巨大。
有一次在航運過程中超過三分之一的犯人都死了,其餘的人到達時也都是精疲力竭,饑餓難忍,疾病纏身。一名大副在評論這些罪犯時殘酷地說:“就讓這些死鬼們下地獄吧,反正運送他們的酬金老板已經拿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