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禁會讓我們疑惑,即使人類社會需要交換,需要利他,為什麽不能通過慈善來解決呢?為什麽必須要通過商業這種看起來利己的方式來利他呢?
如果人人都主動自願為社會做奉獻,做慈善,不是也可以實現交換的目標嗎?
從促進社會交換、實現利他目標上來看,慈善和商業確實都能夠達到這一目標。但是,從實現形式上,商業卻比慈善更有效。
197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哈耶克曾經專門研究過商業和慈善的關係。在哈耶克看來,貧窮的人更需要商業而不是慈善。因為商業可以給大家提供就業機會,並能夠有效利用資源。而慈善雖然是高尚的行為,但它並不能替代商業的主流能力。
第一,商業有自驅力,可以源源不斷造血;而慈善隻能靠輸血,必須有源頭支撐。
商人為了持續獲得利潤,就必須為消費者提供好的產品和服務,而消費者通過購買的行為來認同企業創造的價值,在這個過程中,企業通過賺取利潤、擴大生產規模,就可以源源不斷地為消費者提供更多更好的產品和服務,通過利他與利己的互動,商業可以持續不斷地發展下去,而且越發展越大。
而慈善是靠人的自願付出,慈善這個行為本身沒有給付出以回報,僅靠慈善難以支撐這種付出一直進行下去,必須依靠外來的輸血,才能使其維持下去。實際上,我們生活中的慈善行為,往往來源於商業創造的利潤。也就是說,隻有商業才能維持慈善的進行。
第二,商業量化成果,而慈善則不能。
任何商業行為從產品的生產到銷售,它的過程和結果都是可以被量化的,而且量化的結果能夠體現商業的業績,對於實施效果好的行為給予正向激勵,從而實現良性競爭,優勝劣汰。
但是,慈善行為本身是難以被量化的,也無法實現正向激勵。由於沒有利潤和價格的信號,公益組織主要依靠精神上的凝聚力,評價和激勵其員工存在困難。員工如果是兼職的,那他需要從事別的工作來養家糊口,無法要求他全心全意投入其中;如果是全職的,也難以評估他的工作成績,以進行獎罰。任何事業要想日益進步,都需要長期的投入和積累,但公益慈善缺乏自擴張的能力,長期處於不穩定的狀態,這成為製約它的最大瓶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