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現在打算開一家奶茶店,考察了一個品牌。測算的初始投入成本如下:加盟費20萬元,裝修費50萬元。開始運營後,每月可以收入10萬元,運營成本6萬元,等於每月可以賺4萬元。
加盟費的授權期是兩年,裝修基本上也大概可以用兩年,等於兩年的收益是96萬元,除去加盟費和裝修費,還可以淨賺26萬元。
這個生意你覺得可以做嗎?
看起來確實是很不錯的生意對吧?初始投資70萬元,兩年可以賺回來26萬元,回報率相當不錯了。
好的,那麽現在你付出20萬元獲得了這個品牌兩年的加盟權,協議規定兩個月內沒有開設的話,加盟費不予退回。
付完加盟費後,政府發布了一則公告,你店鋪選址的周邊即將進行拆遷,居民將會被搬遷到別的區域,這必然會對客流量造成影響。但是,加盟費都付了,總不至於退出吧,隻能先裝修再說。
在裝修完畢準備開業的時候,你進行了一下測算,發現客流減少對你店麵銷售的影響超出了想象。新的測算結果顯示,每個月收入將降低到6萬元,每月利潤隻剩下了2.5萬元。這時候你會怎麽決策?
按照每月利潤2.5萬計算,兩年的淨利潤是60萬元,扣除初始投資70萬元後,還虧損10萬元。那麽這個店你還開不開?
很多人覺得我幹兩年,最後還是虧損10萬元,入不敷出,是不是幹脆放棄了?
但是,事實上,我們在計算虧損與否的時候,需要對所發生的成本進行區別看待。比如,加盟費20萬元和裝修費50萬元,已經付出去且無法退回。也就是說不管是繼續開,還是關掉,這個錢都無法避免,這叫作沉沒成本。
在經濟學上,不管是投資決策,還是人生決策,沉沒成本都不應該被計算在內。
這麽來看,如果不計算加盟費和裝修費的話,兩年的淨利潤是60萬元,你對這個生意是否繼續的態度是不是發生改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