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所做出來的任何東西,都是為了維持我們的生存,使生活更方便,但天才之作是唯一例外,它隻是為他自己的存在而被創作出來。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可把它視為生命的火花或生存的淨得物。欣賞這些作品可使我們胸襟開闊,忘卻一切的窮困煩惱,猶如脫離了塵世的騷擾。美和實利不易結合。高大美麗的樹不結果實,果實都是生在醜而矮小的樹上;庭院盛開的玫瑰也不結果實,而那小而幾乎沒有香氣的野生薔薇卻可以結果;美輪美奐的建築物並不實用,瓊樓玉宇不適合居住;同樣地,若要勉強具有高貴的精神天賦的人去做平庸的工作,那就像是把雕飾華美的貴重花瓶當作茶壺使用一般。天才和注重實用的人相比較,有如黃鍾大呂之於粗陋瓦釜。
一般人隻在自然所指定的場合運用智慧,因為他們要理解事物間的相互關係,以及認識個體的意誌和事物的關係。天才則隻在理解事物客觀本質的情形下才使用自己的智慧,所以天才的頭腦不屬於他自己,而是屬於世界,這就是天才在某種意義下可以啟發世界的原因,但也是因此,具有這種頭腦的天才的人,往往會遭遇種種不利的事情。
第一個不利,是這種智慧要服侍兩個主人。它為了追求自己的目的,就要放棄大自然所賦予它的本來使命,而它放棄的時機對意誌來說,往往非常不適當,因此,有這種天賦的個體在生活中多少會顯得有些不對勁,一言一行都神經兮兮。並且,由於認識力的增加,智慧所看到的多半是普遍的事物,而不是個別事物,這又和意誌隻需要認識事物個別形態的要求大相徑庭。加之此認識力有時會忽然異常高漲,傾其全力針對有關意誌的事物,在絢爛明亮光線的照耀下把它們看得一清二楚的,然後又把它們擴大類推,因此,有這種個性的人往往陷入極端。在創造時,天才一定要把他本人的全部精神力傾注在某一點上,對他來講,此刻世界上的其他一切完全消失,隻有他的“對象”來填充一切的實在。一切偉大的理論都是這麽來的。以下,我再把這一點做更詳細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