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國學常識

天文學和曆法

中國天文學的研究開始得很早。《尚書·堯典》上有“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的話,證明在春秋戰國時期以前(《堯典》大約是戰國時人所作),我國人已經知道太陽曆的一年,即三百六十六日弱,而對於依朔望計算日期之太陰曆,采用閏月的補充,使其符合季節的變化。

我國古時確定季節的變化,是用夜間觀察星辰的方法,所認為標準的星辰有“參”“大火”“北鬥”等。到周初以至春秋中期,則采用“二十八宿法”。這個方法,是將黃赤道附近一周天,按照月球的運動行程,以顯著的星象為目標,區分成二十八個不等部分,稱為二十八宿,然後由觀測新月以後月的位置之變化,依照它的比例,從新月的位置倒數二日行程,而決定這個二十八宿的回溯點,為日月合朔時之月的位置,亦即太陽的位置。從這樣認出的太陽的位置而知道一年間的季節,比較以前的觀察是精確多了。在春秋中期又采用了“周髀”(髀者股也,直角三角形底邊為股)的日影觀測法。這就是直立一棒而觀察日午時的影長,而以最長、最短的距離為日至(冬至與夏至)。由這種觀測而決定的節氣比以前的方法更精確。並且根據它而以冬至為一年之始,采用了冬至為正月的曆法。到春秋後期,十九年七閏法成立,曆法的時代正式開始。

戰國時代,計算閏月,又采取了七十六年法。戰國中期,開始用歲星紀年。五星運行的觀測,恒星天的測定,星經的編纂,五行學說的倡導,都在戰國時代。

前漢末年,天文家有“蓋天”“渾天”的理論爭執。蓋天說者認為天在上,地在下;渾天說者認為天包於外,地居於中。前漢揚雄主張渾天說,後漢王充是一個蓋天說者,而張衡是渾天說者。張衡曾創製渾天儀,又創地動儀以測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