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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史地 所謂正史

從前學者對曆史研究也頗注重,史的地位僅次於經。史部典籍繁多,最占重要地位的就是所謂的正史。正史是官修的,每逢朝代更易,新朝政府便簡派一批人員(但從前並不一定是這樣的),編撰上一代的全史,累積到清朝,這樣的史書就有二十四種之多,叫作“二十四史”,茲將“二十四史”的書名作者列下:

1.《史記》 西漢 司馬遷撰

2.《漢書》 東漢 班固撰

3.《後漢書》 南朝·宋 範曄撰

4.《三國誌》 西晉 陳壽撰

5.《晉書》 唐 房玄齡等撰

6.《宋書》 南朝·梁 沈約撰

7.《南齊書》 南朝·梁 蕭子顯撰

8.《梁書》 唐 姚思廉撰

9.《陳書》 唐 姚思廉撰

10.《魏書》 北朝·北齊 魏收撰

11.《北齊書》 唐 李百藥撰

12.《周書》 唐 令狐德棻等撰

13.《隋書》 唐 魏征等撰

14.《南史》 唐 李延壽撰

15.《北史》 唐 李延壽撰

16.《舊唐書》 後晉 劉昫等撰

17.《新唐書》 北宋 歐陽修等撰

18.《舊五代史》 北宋 薛居正等撰

19.《新五代史》 北宋 歐陽修撰

20.《宋史》 元 脫脫等撰

21.《遼史》 元 脫脫撰

22.《金史》 元 脫脫撰

23.《元史》 明 宋濂等撰

24.《明史》 清 張廷玉等撰

以上“二十四史”至明代止,共三千二百四十九卷。清朝雖已過去,但官修的正史還沒有完成。民國初年本來設有清史館,由趙爾巽等主持其事,到一九二八年,編成了一部未定的史稿,共五百三十六卷,目錄五卷,命名《清史稿》,曾草草付印,不久即被禁。開明書店印行“二十五史”,係將柯劭忞所撰《新元史》加入。《新元史》於一九二○年脫稿,經政府明令列入正史,內容比《元史》正確詳備。又,《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誌》,合稱“四史”,為“二十四史”中最被人重視的一部分,過去讀史者,“二十四史”不必全讀,但這四史則在所必讀,尤其是《史記》《漢書》,文章優美,不僅被人當史書讀,也當文學作品讀。就正史體例說,司馬遷創立之,班固繼承之,略加更改,以後作史者完全依樣畫葫蘆,沒有新形式,我們隻需分析一下《史記》《漢書》,便知道一切正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