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主義起源於春秋時代,如管仲、子產所實行的就是,但形成一個學派卻在尹文、申不害、商鞅、韓非的時代。他們所根據的哲學是道家的自然主義,因為自然界有一定的規律,人類行為也應有一定的規律,這種規律就是體現自然法而創製的人為法。他們以為有了法,便使人們的行動有客觀的標準可以遵循,統治者以法馭眾,不必多費心思,大可以無為而治。這也符合道家的旨趣。所以《韓非子》有《解老》《喻老》等篇,講老子哲學。《管子》因有一部分講道家哲學,《漢誌》把它列在道家。同時他們和儒家、墨家也有淵源的關係。儒家的禮治,據荀子解釋,是給人們欲望以統製,也就是把物質分配,按照智愚、能不能的區別分級規定,這和法治已很接近。荀子又主張中央集權,主張“法後王”(以目前政製為基礎),這些理論都是法家所采取的。墨家主張中央集權,主張思想上同於天子,也是法家所采取的。法家有“術治”“勢治”“法治”等派,而以法治派為正統。申不害主術治,術治是人君用權術來駕馭臣下,術是不公開的。慎到主勢治,勢治是用威權來統治,勢是自然演成的,不是人類意誌所能任意創造。商鞅、韓非主法治,法是公開的,可由人的意誌創造的。但我們也可說法家是法術並用,法是官吏治民的工具,而術是人君馭下的工具,即統禦官吏的方法。法家是反對人治主義的,儒家的以德化民,墨家的尚賢,都是法家所不讚同的。法家以為人治是主觀的,不如法治的客觀無私。人治以得賢人為條件,但賢君賢相隻偶然地出現,不如法治有常度。人治使君主煩勞,不如法治的無為而治。法家論國家的起源,比墨家、儒家正確,儒家主家族起源說,墨家主民約說,法家則主權力起源說。法家說“令尊於君”,是強調法的尊嚴性。法家雖然主張中央集權,但不主張專製,因為他們認為君主也要守法。可是他們有一個大漏洞,就是主張立法權仍然操之於君主,君主既可立法,也可廢法,自然可以任意胡為。所以荀子批評他們“民不議法”說的毛病,而提出“纂論(繼續地議論)公察則民不疑”的論點。法家書以《韓非子》為最精粹,王先慎《韓非子集解》本可讀。其次是《管子》,清洪頤煊《管子義證》,戴望《管子校正》,章炳麟《管子餘義》以及今人《管子今詮》諸本,同時參閱最好。此外有《商君書》《尹文子》《慎子》等,不及管、韓二子的重要。法家對後世政治頗有影響,漢朝的蕭何、曹參、賈誼、晁錯,三國的諸葛亮,都是服膺法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