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哲學小史

莊 子

莊子哲學中之道德二觀念,與《老子》同。其對於幸福之觀念,則以為凡物皆由道,而各得其德,即是凡物各有其自然之性。苟順其自然之性,則幸福當下即是,不須外求。

莊子(西曆紀元前369年?—前286年?)哲學中之道德二觀念,與《老子》同。其對於幸福之觀念,則以為凡物皆由道,而各得其德,即是凡物各有其自然之性。苟順其自然之性,則幸福當下即是,不須外求。《莊子·逍遙遊》故設為極大極小之物,鯤鵬極大,蜩鳩極小。“鵬之徙於南冥也,水擊三千裏,摶扶搖而上者九萬裏,去以六月息者也。”“蜩與學鳩笑之,曰:‘我決起而飛,搶榆枋,時則不至而控於地而已矣,奚以之九萬裏而南為?’”此所謂“故極小大之致,以明性分之適。……苟足於其性,則雖大鵬無以自貴於小鳥,小鳥無羨於天池,而榮願有餘矣。故小大雖殊,逍遊一也”(郭象《莊子注》)。

政治上社會上各種之製度,由莊學之觀點觀之,均隻足以予人以痛苦。蓋物之性至不相同。一物有一物所認為之好,不必強同,亦不可強同。物之不齊,宜即聽其不齊,所謂以不齊齊之也。一切政治上社會上之製度,皆定一好以為行為之標準,使人從之。此是強不齊以使之齊,愛之適所以害之也。聖人作規矩準繩,製定政治上及社會上各種製度,使天下之人皆服從之。其用意雖未嚐不善,其用心未嚐不為愛人,然其結果則如魯侯愛鳥,愛之適所以害之。故莊學最反對以治治天下,以為欲使天下治,則莫如以不治治之。《莊子·應帝王》雲:“汝遊心於淡,合氣於漠,順物自然而無容私焉,而天下治矣。”

莊學中之社會政治哲學,主張絕對的自由,蓋惟人皆有絕對的自由,乃可皆順其自然之性而得幸福也。主張絕對的自由者,必主張絕對的平等,蓋若承認人與人、物與物間,有若何彼善於此,或此善於彼者,則善者應改造不善者使歸於善,而即亦不能主張凡物皆應有絕對的自由矣。莊學以為人與物皆應有絕對的自由,故亦以為凡天下之物,皆無不好,凡天下之意見,皆無不對。此莊學與佛學根本不同之處。蓋佛學以為凡天下之物皆不好,凡天下之意見皆不對也。蓋人之意見,萬有不齊,如必執一以為是,則天下人之意見,果孰為是?正與《莊子·齊物論》所問之孰為正處、正味、正色,同一不能決定也。若不執一以為是,則天下人之意見皆是也。惟其皆是,故聽其自爾,而無須辯矣。《莊子·齊物論》雲:“果且無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謂之道樞。樞始得其環中,以應無窮。是亦一無窮,非亦一無窮也。故曰,莫若以明。”有所是則有所非,有所非則有所是;故是非乃相對待的,所謂“偶”也。若聽是非之自爾而無所是非,則無偶矣。故曰“彼是莫得其偶,謂之道樞”也。“是亦一無窮,非亦一無窮也”,如一環然。不與有所是非者為循環之辯論,而立於環中以聽其自爾。則所謂“樞始得環中,以應無窮”也。《莊子·齊物論》又曰:“是以聖人和之以是非,而休於天鈞;是之謂兩行。”“天鈞”者,《莊子·寓言》雲:“萬物皆種也,以不同形相禪,始卒若環,莫得其倫,是謂天鈞。天鈞者,天倪也。”“天鈞”“天倪”若謂萬物自然之變化;“休於天鈞”,即聽萬物之自然也。聖人對於物之互相是非,聽其自爾。故其態度,即是不廢是非而超過之,“是之謂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