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66年諾曼征服到1485年“紅白玫瑰戰爭”結束的四百餘年間,英王國的疆域處於變動不居狀態,最終固定在英格蘭。這一變動主要是英、法兩國之間的封建關係以及英國王室與大陸封建諸侯乃至王室之間的聯姻所致。1066年,作為法國君主之難以羈服之封臣、其父輩曾經與英王有姻親關係的的諾曼底公爵——征服者威廉跨海征服使英格蘭,即位為威廉一世,並將英格蘭和大陸諾曼底公爵領整合為一體,實行跨海而治,與法國王權相抗衡。1154年,作為法國君主另一強大封臣的安茹伯爵之子亨利,在英國內戰結束後以其英王亨利一世外孫之資格繼承英國王位,是為亨利二世。在此之前,安茹伯爵已經兼並了大陸諸多諸侯的領地,因而亨利二世即位後空前擴大的英王國跨海而治的統治範圍,被稱之為“安茹帝國”。此後,英、法兩國間的領土之爭更趨激烈,至1337“百年戰爭”爆發達到**。這場持續至1453年的戰爭,最終使英國放棄大陸之領地,將其王國疆域最終劃定下來,同時也最終去掉了作為法王封臣的舊有名分。另一方麵,在這四百餘年間,英國時斷時續地與威爾士、蘇格蘭、愛爾蘭地區進行軍事征服,並在不同時期不同程度地實施過政治統治權,但最終仍未能將它們吞並進王國疆域之內。
在這一時期,英王國的封建政治體製,經曆了一個從封建王權到封建議會君主製建構、演進的曆史過程。借助於強有力的軍事征服,威廉一世將大陸諾曼封建製度與英國本土的盎格魯撒克遜王國公共政治遺產作一有機調適與整合,融封建宗主權與國家君主權為一體,確立了封建君主的政治權威。在此後百餘年中,英王借助於基督教“王權神授”的理念與公權力,不斷削弱封建貴族的特權而進行政治集權,漸次建構起中央官僚政府機構和地方分郡製,凸顯其一國之君的公共政治權威。然而,由於日耳曼原始軍事民主製因素的殘存和封建習慣的限製,由於國家公共政治體製基礎的薄弱,英王與貴族的權力爭奪時隱時現。1215年約翰王在與貴族的衝突中失利,被迫簽訂了旨在恢複封建習慣、限製王權的《大憲章》。此後,國王與貴族衝突不斷,並在衝突之中形成政治力量的“平衡”與“均勢”,進而將中小貴族與城市市民的勢力納入其中,最終自1295年開始形成“議會君主製”,由君主與教、俗貴族及地方等級代表組成議會協商為政。議會的地位與作用在14世紀逐漸凸顯,不僅形成上議院和下議院,而且下議院逐漸產生“議長”,逐漸擁有稅收批準權和立法權。這一時期的議會雖對王權形成某種限製,但它從根本上說是從屬於王權、支持王權的,而國王的意誌對議會有著很大有時甚至是決定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