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生活史將視角從宏大敘事轉向微末敘事,從政治中心轉向社會,從事件轉向日常,從官方轉向民間。人是生活的主體,人不僅是自然的人,人更是處在社會之中。人首先分性別,有男女之分。人都會經曆生老病死,過自然人的一生。但同時,無論男女,人都是社會的存在,其或漫長或短促的一生也受到社會的支配。社會中的人受到社會習慣、道德、法律、宗教等多種要素的作用與影響,故其生活往往凸顯了這些要素與力量的特點。中世紀英國社會的人們,受到社會力量的作用是多樣的,其中最為突出的有兩大要素,一是社會有其等級和階層之分,一是社會的宗教信仰。前者可理解為社會的世俗權力,後者可理解為神聖權力。借用中世紀的雙劍理論,我們以為中世紀大眾的生活就是在兩把劍作用之下的複雜呈現。
基督教化在英國經曆了漫長的曆程,盡管其中有反複,但中世紀英國的正統信仰就是基督教的三位一體。這個社會的人們自然受到天主教的教義影響,盡管其程度不一。我們看到,天主教的組織機構和人員已經與整個社會結合在一起。在最底層的村莊,一般都有教區的存在,教區神父負責信徒們的信仰生活。教堂是教區生活的中心。在教區之上有主教區,再上就是大主教區。中世紀英國有坎特伯雷和約克兩大主教區,另外各個郡都有數量不等的主教區。他們作為羅馬教會在英國的代表,負責英國基督徒的信仰乃至世俗生活。當諾曼征服之後,分封給教會的主教和修道院長全部地產的26%,此後教會一直占全國地產的比例約在三分之一。這些地產的管理、耕種,產品的銷售甚至教會商業的經營等,都離不開普通信徒,教會以此來影響以及支配大眾就成為一種必然。在實際的生活中,教會對於信徒的支配是靈魂與世俗交互作用。例如,對信徒的日常信仰活動,往往與經濟掛鉤。洗禮不是免費的,主持結婚也要收費,死後葬禮及墓地都要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