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政權的灰幫化或黑幫化,走過了一個和平演變的曆程。
明初驛遞管理甚嚴,隻有很少的軍務和欽差人員可以使用公家的驛站。陸仲亨以侯爵之尊,違規用了公家驛站的馬,便被朱元璋罰往雁門捕盜。這位將軍終於被逼加入了謀反團夥。這是洪武十三年(1380年)之前的事。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海瑞出任淳安知縣後,在當地老人中進行過調查,據老人說,近二十年民間比前二十年苦,負擔重。近四五十年又比前四五十年負擔重,這就是因為官員的招待費用越來越豐厚了。[80]
(明)陳全之《蓬窗日錄》卷四中的一則記載,更加精確地支持了這種民間感覺。他說,驛傳之弊,到如今可以說走到了極端。官員無“關”(使用驛傳係統的證明信)而借關,關可以借,便濫借起來。地方官員又乘待客之機自肥自便。例如淮揚驛遞,嘉靖初年,每年接的證明信大約三千。不過二十年,如今上萬了。所用的船也比過去大,需要三倍於前的纖夫才能拉動[81]。由此可見灰幫化進程的速度:二十年間灰度加重三倍以上。
這一年上萬的過客,究竟有多大比例是真的呢?(明)胡纘宗《願學編》(下)說:“法當入驛者,十無二三。法不當入驛者,十每八九。陸行皆非,水行尤甚。……即今海內民窮財盡,日不聊生,大抵驛傳之致之也。”[82]
海瑞的抵抗努力失敗後,又過了六十多年,毛羽健向崇禎皇帝匯報說:“驛遞一事,最為民害。”他說,證明信的發放範圍更寬了,不僅互相借用,還轉手買賣了。“差役之威如虎,小民之命如紙。敲骨吸髓,見聞心慘。”他呼籲皇帝懸賞捉拿使用假證明信的人。[83]
證明信泛濫,實質是敲詐勒索權的擴大。以大名鼎鼎的徐霞客為例。崇禎十年(1637)秋,徐霞客在廣西遊曆,他無權免費使用公家的驛傳係統。但是,憑著地方官贈送的馬牌(使用驛傳的證明信),徐霞客卻支使村民為他和仆人抬轎趕路。主仆加上行李,動輒要用七八個夫役。村裏人手不夠時,還用“二婦人代輿”——讓婦女為他抬轎。此外還要供他吃喝,有魚有肉,“煮蛋獻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