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學習班之名,行關押拘禁之實,其曆史幾乎與學習班的名稱一樣悠久。
1967年12月22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大力辦好毛澤東思想學習班》,傳達了毛主席的最新指示:“辦學習班是個好辦法,很多問題可以在學習班得到解決。”於是各種各樣的學習班紛紛湧現,許多讓人聯想起拘禁的名稱也先後亮相,譬如“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學習班”,“小偷小摸學習班”等等。
在我讀到的正式出版物的記載中,具有灰牢性質的學習班早在1968年6月便出現了,距離最高指示的發表不過半年。據遇羅克的弟弟遇羅文在《我家》一書中記載,1968年春節後,他被關入北京半步橋監獄。1968年9月底的一天,“三輛卡車把我們這些人拉到了北郊的北京市第一少管所。原來,我們這些人是托毛澤東‘辦學習班是個好辦法’的福,被送到這裏參加第二期學習班的。”
遇羅文寫道:“第一期在三個月前到的這裏,在我們來之前已全部釋放回原單位。這無疑預示給我們美好的希望,但沒有人告訴我們一定釋放和哪天釋放。(一個多月後,輕工業學院一位大學生從這裏逃跑,就被毫不留情地抓了回來。)
“這裏還住著一夥‘學習班’,有五、六十人,我們私下叫它‘黑幹學習班’,成員都是被明確定為‘黑幫’的子女,像劉少奇的女兒、賀龍的兒子等,已經在這裏好幾個月了,好象還沒有釋放的意思。”
追溯到關於學習班的最高指示發表的日子,似乎並沒有追到源頭。專門研究延安時期的學者朱鴻召和我談起過當時常用的一個手段,就是把人扣下開會學習,不轉變立場不放人。他提到1942年10月召開的一次西北局高幹會,毛澤東作開幕報告,為了讓那些與毛主席不是一條心的人轉變過來,會期竟長達88天,不轉變就不散會。聽到這個故事的時候,我立刻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猜測那些被扣下的領導該如何打小算盤:脫離權位越久,自己的影響就越小,被別人代替的可能性就越大。再不轉變,想鬧二心也沒本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