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平糧價
清朝鹹豐二年(1852年)舊曆二月,浙江寧波府鄞縣的農民因兩項土政策鬧事,放火燒了寧波和鄞縣的衙門。挑頭反對稅收土政策的人叫周祥千,領頭反對食鹽專賣土政策的人叫張潮青。[95]
鄞縣百姓納稅,要用不同顏色的紙張封錢投櫃。貧民碎戶用白封,紳衿大戶用紅封。紅色包裝標誌著一種特權,可以免交官吏敲詐勒索的那部分“陋規”,於是,小金庫和官吏衙役的灰色收入全扣在了白封小民頭上。眾小民議論起來,自然切齒怨恨,可是幾十年過去了,誰也不敢帶頭鬧事。
周祥千是個監生,像如今的大學生一樣屬於候補幹部階層。作為紅封階級的一員,他竟然也說土政策不公道,而且幾次動心,邀集大戶聯名向縣政府遞交請願書,“請糧價一例征收”,隻是大戶們不肯簽名。
這年正月喝年酒,一些客人到周祥千家,大家又聊起紅白封的事。客人們攛掇周祥千領頭請願,眾人表示大力支持。周祥千被鼓動起來,與眾人一起去附近的地神廟求簽問神,看看這事辦得辦不得。簽上說,此事吉利,今年就可以成功。一個半世紀之下,我仍能體會周祥千當時的心情:神簽說可以成功,眾人又衷心擁戴,勝利的凱歌先在心中奏響,一股英雄氣回**胸中,熱血衝頭,舉止也平添了幾分將帥氣概。周祥千當下就在神廟向各鄉發出通知書,邀集糧戶在指定的時間進城請願,“請平糧價。”
“請平糧價”是一個容易發生誤會的詞。取消紅白封的差別是平糧價;取消所有額外需索,按照正式規定的數目征收錢糧也是平糧價。當時鄞縣的縣太爺姓馮,他聽說周祥千領頭在廟裏“聚議糧事”,立刻派差役將周祥千抓到縣裏問話。馮太爺認為周祥千倡議的平糧價就是“減糧價”,而糧價一減,他本人和官吏們的灰色收入就要受影響。周祥千分辨說,他們要求的是平紅白封,言外之意是馮太爺不必擔心,官府的利益不會受影響。馮太爺不由分說,以聚眾的罪名將周祥千關進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