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血酬定律:中國曆史中的生存遊戲

二、重劃市場

周祥千是鄞縣南鄉人,而鄞縣的東鄉人在兩個月前也鬧過一場,領頭人張潮青也被馮太爺關過。

東鄉靠近海邊,當地人吃鹽都買“私鹽”。私鹽販子與官家特許經營的鹽商競爭很激烈。從價格上說,鹽商爭不過私鹽販子。同樣的鹽,私鹽沒有稅收負擔,鹽商卻要以高價從政府手裏購買運銷許可證,在術語中這叫鹽引,相當於高額稅收。商人想把市場奪回來,隻能依靠政府,利用法律掐死私鹽販子。於是鹽商就展開了影響立法和執法的政治努力。

《大清律例·戶律·鹽法》嚴禁買賣私鹽,賣私鹽者發配二千裏充軍,買私鹽者杖一百。但是立法者也明白,管住海邊小民幾乎是不可能的,於是網開一麵:沿海的貧難小民,背裝手提少量私鹽,換取穀物,以維持生計者,不在治罪之列。[97]鄞縣東鄉就屬於這種手提肩背的私鹽販子的地盤,名曰“肩引”之地。這種局麵從清朝開國一直持續到乾隆(1736-1795年)年間,各方相安無事一百餘年。

乾隆數次南巡,江南鹽商的銀子花得如流水一般,將皇上伺候得身心舒暢,鹽商的地位迅速上升。鹽商們借機擴展市場,經過一係列活動,中央政府批準了鹽商的請求,肩引之地也必須買鹽商的鹽了。從邏輯上說,這項新政策與級別更高的《大清律例》有衝突之處,似乎有點中央級的“土政策”的味道。不過這種現象並不稀罕,從儒家的治國理論到聖旨到中央政府的“律例”和“部案”,再到地方官府的“告示”,最後落實到實際執行的“陋規”,或者翻譯成現代語言,從憲法到最高指示到法律到中央文件到地方政策再到大家真正遵行的潛規則,每一級別的規矩與上一級別的規矩比起來,都難免有些衝突或墮落之處。在這種情境中宣揚憲法或其他正式法規,很容易造成“輿論導向”的混亂,周祥千便大有被儒家經典的“錯誤導向”教壞了的嫌疑。這些話說來容易添亂,我們還是專講鹽商影響政策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