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血酬定律:中國曆史中的生存遊戲

第一推想:匪變官

第一推想:為了追求血酬的長期最大化,土匪願意建立保護掠奪對象的秩序。

侯少煊是著名的四川袍哥大爺,與土匪頭子往來密切。他在《廣漢匪世界時期的軍軍匪匪》[6]中寫道:

廣漢位居川陝大道,商旅往來,素極頻繁。但1913年以後,時通時阻,1917年以後,幾乎經常不通。不但商旅通過,需要繞道或托有力量的袍哥土匪頭子出名片信件交涉,即小部軍隊通過,也要派人沿途先辦交涉,否則就要挨打被吃。後來匪頭們認為道路無人通行,等於自絕財源,於是彼此商定一個辦法,由他們分段各收保險費,讓行人持他們的路票通行。例如一挑鹽收保險費五角,一個徒手或包袱客收一元。布販、絲幫看貨議費,多者百元,少者幾元、幾十元不等。……

匪頭們鑒於普遍造成無人耕田和人口減少的現象,會斷了他們以後的飯碗,於是也興起一套‘新辦法’,用抽保險費來代替普遍搶劫。即每鄉每保每月與當地大匪頭共繳保險費若幹元,即由這個匪頭負責保護,如有劫案發生,由他們清追懲辦。外地匪來搶劫,由他們派匪去打匪。保險費的籌收辦法,各鄉不一。北區六場和東區連山、金魚等場,是規定農民有耕牛一隻,月繳五角;養豬一隻,月繳三角;種稻一畝,秋收後繳穀一鬥;地主運租穀進城,每石繳銀五角……如此等等。這樣一來,有些鄉鎮農民又部分地開始從事生產,逃亡開始減少,匪徒們坐享收益,沒有搶劫的麻煩,多少也有點好處。但是他們的欲望是沒有止境的,錢財越多越好,人槍也是越多越好。這種分鄉分片自收保險費的辦法,總對他們有了限製,他們當然不能滿足。所以有些出了保險費的地區,仍有搶劫事件發生。地方首人(當然是袍哥大爺)去報知大匪頭,匪頭隻推說某些兄弟夥不聽話,答應清查。有時也把兄弟夥‘毛’(引者注:即殺掉)幾個做個樣子,以表示他們的“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