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第三帝國史

第三節 迫害吉普賽人

國際學術界的研究成果表明,吉普賽人是遭到納粹當局迫害的第二大群體。希特勒上台時,德國約有3萬至3.5萬吉普賽人,占總人口的0.05%。德國最大的吉普賽群體的成員被稱作“辛提”(Sinti),得名於他們使用源於印度辛德地區的語言。辛提人中還有一個語言上的亞群體,即拉勒利人。第二大群體為洛瑪人,因為他們使用洛瑪尼(Romani)語。

在歐洲不少地方,吉普賽人被看作流浪者、小偷、盜賊、騙子、乞丐和算命者。由於膚色較深,他們被歸入有色人種的範疇。他們在職業上偏重於貿易,需要不斷遷徙,加上長期形成的習慣,其中不少人經常處於群體性流動狀態。這種生活方式使他們容易與其他種族通婚,形成種族之間的交融。但在種族主義者眼裏,這會造成血統不純的惡果。德國種族主義科學家羅伯特·裏特曾經提出,德國90%的吉普賽人是不受歡迎的非純種吉普賽人。他同時認為,即使是純種的吉普賽人,也屬於劣等人種。但是,納粹統治集團內部充滿著爭權奪利的鬥爭,希姆萊為了奪回處理種族問題的控製權,曾經攻擊裏特的研究方法忽略了純種吉普賽人的雅利安血統成分,認為他們是雅利安人的近親,因此應該為之建立保護區。[41]然而,這一爭論最終未能拯救吉普賽人的命運,隻是使事情的發展進程顯得更加複雜。

早在20世紀初期,德國政府就認為吉普賽群體對德國構成很大的威脅,因此頒布了一些旨在控製吉普賽人的法規,限製他們的旅行和遷徙,並對他們加以排斥。1899年,巴伐利亞邦在警察總部內設立一個信息機構,專門收集吉普賽人的相關材料,包括他們的家譜、照片和指紋等。1906年,普魯士邦內政部頒發關於警察部門如何處理吉普賽人的詳細規定。根據規定,所有的外籍吉普賽人都應驅逐出境,德籍吉普賽人如果不能證明自己的居住地和職業,將受到警察部門的嚴密監控。德國當局還想方設法驅散“吉普賽幫”,警察部門嚴密監視吉普賽人如何對待馬匹,福利部門則將所有被認為是遺棄的吉普賽兒童收容起來。警察部門對頒發吉普賽人身份證明文件和從事貿易的許可證嚴格控製,一般不予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