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第三帝國史

第七節 為毀約擴軍服務的納粹外交

希特勒政府采取的一次次毀約擴軍舉動,對外交政策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即如何解除主要大國的恐懼,平息外交危機。政府的主要對策是,在盡可能長的時間裏,努力使世界霸主英國維持20年代所推行的“扶德抑法”政策,全力同英國搞緩和,力爭與英國達成某種形式的協議,甚至結成聯盟,以求在英國的諒解下作好對外擴張的準備。

希特勒在作出冒險舉動後,大多把主要精力放在改善英國的不滿情緒上。他上台執政不久,就於1933年5月派遣其助手阿爾弗雷德·羅森貝格去倫敦,向英國政府說明納粹運動的“和平與防禦性質”。[49]同年10月德國退出世界裁軍會議和國際聯盟,當月底就主動與英國及意大利接洽,聲明願意重新商討軍備問題。後來三國進行了秘密談判。1933年12月5日,希特勒會見英國駐德大使埃裏克·菲利普斯(Eric Philpps),抱怨德國的邊界完全處於無防禦狀態,法國人隻要願意,隨時可以散步般進入德國。他呼籲英國與意大利聯合起來,阻止法國可能采取的冒險舉動。[50] 1934年11月,德國軍備專員裏賓特洛甫也會見了英國政府官員約翰·西蒙和安東尼·艾登,向他們解釋“當前德國正在進行的重整軍備工作的性質,強調它是沒有侵略目的的”[51]。1935年春德國宣布公開擴軍時,希特勒又邀請西蒙和艾登訪問德國。翌年3月德國進軍萊茵區,希特勒為了順利渡過危機,派遣裏賓特洛甫攜帶一份和平計劃趕到倫敦,表示要就英國最為敏感的空軍問題進行談判,締結一項空軍協定,許諾德國將返回國際聯盟,並同英國締結一項為期25年的互不侵犯條約,以保證“最終而可靠的和平”。[52]

1935年6月德英兩國締結海軍協定,標誌著希特勒對英和解外交的頂峰。對德國來說,該協定的政治意義遠遠超過其軍事價值。它除了作為拆散斯特萊沙抗德陣線的一種手段,主要用意是向英國表示友好,以此作為同英國達成全麵協議甚至結成聯盟的前奏。當時德國正在建造兩艘2.6萬噸級的袖珍戰列艦,英國感到擔憂,希特勒政府便提出締結一項承認英國海軍優勢的協定(第一次世界大戰前英德兩國海軍力量的比例是16∶10,而希特勒所提議的比例是近3∶1),表示德國無意同英國爭奪海上霸權。在該協定的正文裏,雙方都把它稱作“成為兩國間永久和最終協議的協定”。[53] 1936年8月,希特勒任命裏賓特洛甫擔任駐英大使,臨別時表示:“給我把同英國的聯盟帶回來!”[54]裏賓特洛甫到達倫敦後,為實施這一政策施展了全身解數,範圍所及甚至包括英國強硬派代表人物溫斯頓·丘吉爾(Winston Churchill,1874—1965)。1937年,他主動約見丘吉爾,說自己“本來會當德國外交部長的,但他請求希特勒讓他到倫敦來,以便為締結英德協約甚至英德聯盟作詳細的說明”。與此同時,希特勒等人在國內也多方活動,在1936年經常會見英國政界的頭麵人物,如倫敦德裏(Londonderry)勳爵和自由黨領袖大衛·勞合·喬治(David Lloyd George,1863—1945)等,大肆鼓吹英德友好的重要意義,竭力使對方產生對德國的好印象,為英德和好鋪墊道路。[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