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五萬年中國簡史(全兩冊)

11 有錢才是大爺:新的價值標準興起

明代多元化社會的形成,大抵經曆了150年、三個階段。從太祖洪武至英宗正統時期(1368—1449),明朝建國的前80年,雖然也有過“小陽春”,但大抵上屬於嚴峻冷酷的時期。經過元末長時間的全國性戰爭,社會經濟遭受嚴重的破壞,經濟需要複蘇,社會需要穩定,國家權力強勢控製社會。在這期間,曾經發生過明太祖嚴懲貪官、濫殺功臣,以及對持不合作態度的文人實施打擊,也發生過明成祖在“靖難之役”後對建文舊臣的持續鎮壓,還發生過明英宗時期對小說、戲曲的禁止。而且,在洪武、永樂兩朝,還通過強製性遷徙,把農民起義時期的“殺富濟貧”演繹為“奪富濟國”。在實施打擊的同時,重開科舉,招攬讀書人,謀求廣泛的社會支持。從此,科舉成為軍功之外通向仕途的“正道”。在當時,誰能進入國子監讀書,誰能中舉人、中進士,誰的官做得大,誰就有價值。所以,讀書人的出路隻盯住一條:舉業。這才是最有效、最體麵、最符合國家意誌的脫貧道路和展示自我價值的方式。“仕途”或“官本位”也成了國家倡導、民眾公認的最基本的社會價值標準。

英宗正統至憲宗成化時期(1436—1487),明朝建國的80到120年間,嚴峻冷酷的政治氣氛開始瓦解。隨著社會經濟的漸次複蘇,社會財富開始積累,各地城市趨向繁榮,人們對物質財富的占有欲變得強烈起來。統治者的構成也發生了變化,無論是軍功貴族,還是文官地主,他們都是社會財富的控製者。所以,國家權力對社會財富的控製也開始鬆懈,於是出現了第二種價值標準——財富。誰能夠看準時機發財,那也是本事。於是,棄學經商的現象開始大量出現。這種價值標準的產生及被社會逐漸認同,成為明代社會經濟發展特別是商品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正是在這種價值標準的推動下,徽商、晉商、江右商、閩商、粵商等“十大商幫”以及其他地域性商人活躍起來,並且影響中國500年的經濟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