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德國通史(全六冊)

第三節 德國啟蒙運動的社會與經濟基礎

從17世紀下期到18世紀末,在德意誌啟蒙運動時期,德國的社會與經濟狀況可以簡單地概括為:正在蓄勢向著秩序和繁榮發展。

一方麵,從社會層麵看,在整體上,那個時期德國社會階層的劃分仍然以家族出身為出發點,個人能力還不能對社會地位的上升和下降產生直接的影響,就是說,權利仍然在各類貴族之間分配、承傳,財富和教育等還不能使以農民和手工業者以及商人為主體的平民百姓改善自己的身份地位。社會結構的傳統性質基本沒有變化。

另一方麵,從經濟角度看,啟蒙運動時期的德國在整體上仍然是農業區域,不僅農業生產沒有出現值得一提的、新的經營方式,而且手工業和商業也沒有出現影響較大的、資本積累的現象。然而,作為啟蒙運動的基礎,從17世紀下葉起,特別在進入18世紀以後,德國的社會與經濟還是具有不容忽視的特征。其突出表現概括為:一是德意誌專製邦君主導的社會秩序的變化,這是德國啟蒙運動得以展開的平台;另一是德意誌經濟行業發展的相對落後狀態,這是德國啟蒙運動獨具特色的主要原因。

一、德意誌專製邦君主導的社會秩序變化

德意誌專製邦君,與法國、英國等西歐民族國家的國王一樣,都是通過集中行政、經濟、司法和軍事四大權利而成為自己邦國(王國)的專製君主。與西歐民族國家的專製君主不同的是,德意誌專製邦君的權利基礎不是王國民族,而是邦國領地,雖然他們的領地邦國具有民族國家所擁有的對內擴大君權、保護臣民和對外加強君權、擴展領土的職能。如前章所述,三十年戰爭結束以後,憑借《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確定的武裝權、結盟權和宗教信仰自決權,有七大德意誌邦君取代德意誌國王分別走上了專製主義道路。他們是奧地利公爵(兼任德意誌王國國王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勃蘭登堡選帝侯(1701年成為“在普魯士的”國王)、漢諾威公爵(1692年成為選帝侯;1714年成為英國國王)、薩克森選帝侯(1697年成為波蘭國王)、巴伐利亞選帝侯、符滕堡公爵和梅克倫堡公爵。七大專製邦君使德國至少出現了七個統治中心:維也納、柏林、漢諾威、德累斯頓、慕尼黑、斯圖加特和梅克倫堡。七大統治中心很快成為德意誌啟蒙運動者的活動中心。不僅如此,專製邦君所采取的專製政策及其結果也為啟蒙運動的展開奠定了社會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