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5年以後,德國曆史進入了德意誌邦聯(Deutscher Bund)時期。德意誌邦聯的建立雖然結束了1806年神聖羅馬帝國(Heiliges Rmisches Reich)解體之後德意誌各邦缺乏政治聯係的狀況,但它的組織構成和運作特點無法使德意誌成為一個真正意義上的現代民族國家(Nationalstaat)。新建立的德意誌邦聯帶有強烈的國際性色彩,由各列強批準的《德意誌邦聯文件》(Deutsche Bundesakte)是德意誌邦聯的國際法基礎。由於該文件被納入作為維也納會議總決議的《維也納會議文件》(Wiener Kongreakte)中,德意誌邦聯因此是建立於歐洲主要列強的保證之上的,從而為各列強介入德意誌內部事務提供了借口。英國(England;Grobritannien)、荷蘭(Niederlande)、丹麥(Dnemark)等非德意誌君主同時以個人身份兼任德意誌邦聯諸侯,也足見德意誌邦聯的國際性質。
德意誌邦聯在機構設置和運作方麵帶有模糊性。邦聯的唯一中央機構是設在美因河畔法蘭克福(Frankfurt ammain)的邦聯議會(Bundestag) ,它實際上是各邦代表組成的代表會議。該議會於1816年11月5日首次召開。根據《德意誌邦聯文件》第10條規定,邦聯議會的主要任務是:製定邦聯的對內對外和軍事政策,完善和補充邦聯文件。1820年5月15日的《維也納最後議定書》(Wiener Schlussakte)就是邦聯議會討論的結果。該議定書的最初目的是要製定一部類似憲法的邦聯基本法,但是包括奧地利(sterreich)和普魯士(Preuen)兩大邦國在內的邦聯各成員因擔心危及自己的獨立性,顯然不願邦聯權力過大。議定書第一條明確規定,“德意誌邦聯是一個由德意誌各主權諸侯和自由市組成的國際法的團體,旨在捍衛邦聯內各邦的獨立和不可侵犯性以及維護德國的內外安全”。雖然第二條規定邦聯在對外關係方麵“作為一個在政治上統一的聯合起來的整體力量”,而且外國也在法蘭克福派駐了外交代表,但德意誌邦聯並沒有執行派駐外交使節的能力,因為作為歐洲列強的奧地利和普魯士都不願自己的對外政策受邦聯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