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公元前1世紀愷撒征服中歐直到5世紀末法蘭克人最終在中歐建立王國的幾百年間,窮兵黷武的羅馬人改變中歐和西歐地區原有農業經濟的形態和社會的結構,日耳曼人的民族大遷徙(Vlkerwanderung)以摧枯拉朽之勢衝垮了龐大的羅馬帝國。相比較而言,雖然在中歐曆史的長河中羅馬人在中歐駐足的時間可謂是彈指一揮間,但是卻留下了非常寶貴的曆史遺產。
羅馬人在建立起一個橫跨三大洲的帝國的同時,也為東西方古典文明的相互吸收和融合創造了不可或缺的條件,尤其是希臘的古典文明被傳到中歐和西歐地區,為其之後曆史進程的發展奠定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基礎。有西方學者認為,羅馬是個“模仿的民族”,因為羅馬在各個方麵都處於希臘的影響之下,而且古希臘人創建的文明在羅馬人那裏得到繼承和發揚。也有西方學者甚至認為“羅馬曆史是西方曆史的真正開端”,因為“由亞曆山大帶到東方的希臘文明未能持續太長的時間,由愷撒、西塞羅(Marcus Tullius Cicero,公元前106年—公元前43年)和奧古斯都帶到西方的同樣的文明,卻成了西歐其後許多成就的起點”。
羅馬人在其社會從氏族部落向帝國的演進過程中,接受希臘城邦製時期確立的法權思想,按照希臘人提出的“正義”(ius)和“自然法”(iusnaturale)的兩個最基本的法理要素,把羅馬人口耳相傳的習慣法以文字形式確定下來,有了歐洲最早的成文法(das schriftliche Recht),通過製定公開的訴訟程序,建立適合自身社會發展的法律體係。1世紀以後,法律權威的凸顯培養了一批著名的法學家,他們對法律權威進行詮釋,對法律問題進行解答,為後世留下了不朽的法學著作,他們在爭辯和論述中確立了羅馬法的基本原則。從2世紀中葉起,羅馬法學家們積極的法律活動逐漸地被列入到羅馬帝國的政體中,編輯法典、解釋法律問題成為官方的法律行為,在羅馬帝國內有了常設的法律顧問,設立了常設的法律谘詢機構。3世紀的危機造成帝國社會的動**,催生了羅馬帝國專製君主製的確立,戴克裏先皇帝(Gaius Aurelius Valerius Diocletianus,236或245—312,284—305年在位)采取強硬的措施進行一係列政治和行政改革,皇帝通過頒布諭令(constitutiones)提升皇權的權威。戴克裏先要求羅馬的法學家們依據皇帝的授意解釋法律,組織法學家們把皇帝頒布的諭令匯集成冊,出現了法典(codex)這種法律形式。這種“專製統治與法律以及世界範圍的公民權思想的結合給歐洲的曆史和思想以巨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