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一家沃爾瑪店開張營業,沃爾頓先生都會明確指出,沃爾瑪不會像富蘭克林店那樣隻以低價銷售部分商品。他想要的是真正的折扣銷售。他說:“我們要把每一樣商品都減價出售。”要是我們周圍其他的連鎖店還沒有搞折扣銷售,他就會說:“我們要打出廉價銷售的廣告去,而且要說到做到!”所以不管我們還采取了什麽別的銷售策略,我們始終執行廉價銷售。如果某件商品新上市,鎮子裏別的商家都以25美分的價格出售,我們就會以21美分的價格出售。
——查理·凱特,商店經理
就像我前麵說過的那樣,自從我們在斯普林代爾開設了那家沃爾瑪店,我就知道我們正在做一件意義非凡的事情。我從骨子裏相信這一點。但是在當時,絕大多數人——包括我的兄弟巴德——都對沃爾瑪這整個概念深表懷疑。他們認為沃爾瑪隻是山姆·沃爾頓又一個異想天開的主意而已。沃爾瑪的理念在當時完全沒有經過檢驗,但那的確是我們一直所執行的。不斷試驗,不斷試著做出些與眾不同的事情來,不斷自我訓練以深入了解零售業,不斷努力保持自己處在潮流的領先位置。這是我天性中一個很大的矛盾之處,直至今日我也不能完全理解。在我的許多核心價值觀中——譬如教會、家庭、公眾領袖甚至政治之類的事情上——我是個相當傳統的人。可是由於某些原因,我在經商之時總是不斷衝擊現有體製,不斷創新,做出異乎常規的事情。一方麵,在社會生活中,我實實在在是個走保守路線的人;而另一方麵,在商場上,我一直是個標新立異、特立獨行,以致常常引發小小混亂的人。有時候既定規範會讓我發瘋。事實上,當那些巴特勒兄弟公司的家夥拒絕了我折扣銷售的想法時,我有點光火了,也許正是這件事情使得我決定要靠自己激流奮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