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度陰山講了凡四訓

6 改過之法二:從理上改

原文

善改過者,未禁其事,先明其理;如過在殺生,即思曰:上帝好生,物皆戀命,殺彼養己,豈能自安?且彼之殺也,既受屠割,複入鼎鑊,種種痛苦,徹入骨髓;己之養也,珍膏羅列,食過即空,疏食菜羹,盡可充腹,何必戕彼之生,損己之福哉?

又思血氣[10]之屬,皆含靈知,既有靈知,皆我一體;縱不能躬修至德,使之尊我親我,豈可日戕物命,使之仇我憾我於無窮也?一思及此,將有對食痛心,不能下咽者矣。

如前日好怒,必思曰:人有不及,情所宜矜;悖理相幹,於我何與?本無可怒者。又思天下無自是之豪傑,亦無尤人之學問;有不得,皆己之德未修,感未至也。吾悉以自反,則謗毀之來,皆磨煉玉成[11]之地;我將歡然受賜,何怒之有?

又聞而不怒,雖讒焰熏天,如舉火焚空,終將自息;聞謗而怒,雖巧心力辯,如春蠶作繭,自取纏綿[12];怒不惟無益,且有害也。其餘種種過惡,皆當據理思之。此理既明,過將自止。

譯文

善於改過的人,在他不做這件事之前,先明白這事不能做的道理。比如一個人犯了殺生的過失,那麽他就應該這樣想:上天有好生之德,凡是生物都會愛惜生命而懼怕死亡。奪取它的生命來滋養我的身體,自己能心安嗎?況且有些生物雖已被殺,但還沒完全死去,在它未完全死透時還要被燒煮,這樣的痛苦深入骨髓;而供養自己,就要用各種貴重的、味道好的東西,擺滿一桌,雖然如此講究,可一吃完什麽都沒有了。要知道,人吃粗糧、蔬菜,喝菜湯也吃得飽啊!何必非要去傷害生命,造殺生的罪孽,消磨自己的福報呢?

又想,凡是有血氣有生命的生靈,都有靈性知覺,既然都有靈性知覺,那麽和我就是一體的;就算是自己不能修到道德極高的境地,使它們都來尊重我、親近我,難道有必要天天傷害生命,使它們與我結仇,恨我到永無盡期?想到這些,麵對桌上的有血肉、有生命的菜肴,就覺得無法下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