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芬奇-哈頓在非洲隻以我的農場為家,遊獵回來就住在我的房子裏,把書和留聲機都保存在這裏。他歸來之際,整個農場都在為他綻放——咖啡種植園用第一場降雨之後盛放的白花向他傾吐,潮潤欲滴的花朵仿佛白堊做的雲朵。我在房子裏等待丹尼斯歸來,聽見他的車子開上車道,同時也聽見了整個農場都在**著心聲。丹尼斯在農場過得很開心,他隻在想來的時候才來,而農場也在他身上看到了為人忽視的特質:謙遜。他從不做違心之事,也從不講欺瞞的話。
我覺得丹尼斯有一種尤為珍貴的品格:喜歡聽人講故事。我總覺得自己要是活在佛羅倫薩大瘟疫[26]時期,多半能成為一個名人。可惜現在的社會風尚變了,說書的藝術在歐洲已經失傳。不過不識字的非洲土著仍然保留著這種傳統,隻要你對他們說上一句:“從前,有個人走入了大草原,走著走著,遇見了另一個人……”他們的思緒就會立即尾隨這個人未知的行蹤而去。白人就不成了,即使明知道應該好好聽下去,但就是無法專心聆聽別人的講述,要麽覺得百無聊賴,或者想到了什麽非做不可的事,要麽就直接昏睡過去。這群人還會向你索要能閱讀的東西,不管拿到什麽印刷品,他們都能坐在那裏專心致誌地看一晚上,哪怕是演講稿。他們已經習慣了用眼睛獲取印象。
丹尼斯則是靠耳朵生活的人,他更喜歡聽人把故事講出來,而不是把它看完。他每次來到農場都會問我:“你有故事嗎?”我趁他不在的時候早就編好了很多故事。夜裏,他在火爐前把枕頭鋪成沙發的樣子,舒舒服服躺下來。而我就像山魯佐德一樣盤腿而坐,迎著他炯炯有神的目光開腔了。他會從頭到尾把一個長長的故事聽完,具體細節記得比我還清楚,有時聽到一個人物莫名其妙地出現,還會打斷我說:“這個人在故事一開頭就死了——不過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