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瑟?巴克利博士認為:如果孩子沒聽家長的話,家長可以有技巧地重複一遍自己的要求。當然,秘訣就在以下幾點。
第1步:遵守定規矩法則1。
如果你遵從第1條法則的要訣,將你定的規矩說了一遍,而孩子卻沒聽,那你可以再說一遍,不過一定要在靜靜地盯著孩子約15秒後才可以。15秒似乎很長,但這段沉默會給孩子造成壓力,或許都用不著你再說一遍你的要求了。
第2步:重複上一步。
如果你給了孩子15秒,孩子還是不聽話,那你可以按法則1再說一遍:再次保持眼神交流,嚴肅地說“我剛剛說……”然後站在一旁,靜靜地看著孩子約15秒鍾。基本上就是重複上一步,但這一次你要稍稍大聲一點(不可大吼大叫!)說出你的要求,這能讓孩子感覺到你是認真的,而且你會一直等到他按你的要求做。
這樣,你隻要重複一次,就可以擺脫第一輪的惡性循環,也擺脫了越發生氣的過程。事情的結果反而會由於你的冷靜、理智而發生重大轉變。
如果孩子還不聽,那你就可以給孩子發出“警告”或“最後通牒”了。
及時宣布後果,孩子才會當真。
這裏的“警告”其實是宣布後果。要想讓你的警告對孩子有震懾作用,需要掌握兩點:①保持冷靜;②想一想確實能使用的後果有哪些。這樣,當你把後果說出來時,孩子不僅能察覺到你的決心,還將意識到你絕非說說而已。於是,他就會思考哪種做法更好,並作出更明智的選擇。
對小孩子進行體罰,小孩子通常會立刻乖乖聽話。很多家長因此就覺得體罰很管用,動不動就打幾下,但是,這種方法的負麵影響非常大:體罰實際上是以恐嚇來教育孩子,孩子對家長的望而生畏會對親子關係產生嚴重影響,孩子將不再親近家長,可能也不再想和家長交談,甚至會逃避、憎恨家長。挨過打的孩子的自尊心也會很脆弱,會沒有安全感,變得鬱鬱寡歡。況且,通過恐嚇得到的順從也隻不過是短暫的,等孩子漸漸長大、有自己的主見了,你還能使出什麽招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