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規矩法則3:小家夥越鬧越凶?就讓他獨自冷靜幾分鍾
步驟
1.告訴孩子停下來。
● 告訴孩子停止他的行為。
● 切莫大吼大叫,但要聲音洪亮,使孩子能夠聽清你說話,並把注意力轉移到你身上。
● 盡量保持眼神交流。
● 等待約15秒。
2.給予後果。
● 告訴孩子,如果他還鬧個不停,他就要接受麵壁思過的懲罰。
● 語氣嚴肅,並盡量保持眼神交流。
● 等待約15秒。
3.將孩子放在麵壁思過地點。
● 盡量讓孩子自己去麵壁思過地點。
● 如有必要,可強行將他帶去。
● 語氣嚴肅地對他說:“不許鬧!沒我允許,不能離開。”
● 如有必要,抓住孩子的手,讓孩子不能打你。
● 如果孩子跑開,你要重新把他帶回來,重複以上的話。
● 一旦他安靜點了,你就開始計時,但萬萬不可告訴孩子你要讓他待多久。最低處罰:5歲以下,均為兩分鍾;5歲以上,遵循“幾歲幾分鍾”的原則。
4.結束後,引導孩子反思。
● 走到麵壁思過地點問孩子:“知道我為什麽把你放在這兒嗎?”
● 不要激怒孩子;不可大聲訓斥或沒完沒了地說教。隻需讓他明白自己為什麽被要求麵壁思過。
● 如果孩子還小,你可以直接告訴他為什麽要麵壁思過。
● 告誡孩子:“你以後再這樣鬧,我還會讓你麵壁思過。”
● 讓他回到先前的活動中去。(非常重要)
針對攻擊行為,略過第1、2步,直接把孩子帶到麵壁思過地點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