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了幾個月與史蒂夫商討如何將迪士尼的電視節目植入他的新款iPod,而這幾個月的時間,也逐漸引發了關於迪士尼與皮克斯未來新合作的討論——然而,這個過程非常緩慢,也充滿了不確定性。史蒂夫的態度稍微緩和了一些,雖然他願意進行商討,但構想出的所有新協議仍然無一例外地偏向於皮克斯的利益。
我們就新協議的大致內容進行了幾次爭論,但沒有得出什麽結果。我讓湯姆·斯泰格斯加入談話,想看看他能不能有所推進。另外,我們也請來自高盛集團的中間人吉恩·賽克斯(Gene Sykes)參與進來,他是我們信賴的人,跟史蒂夫也很熟。我們通過吉恩向史蒂夫提出了一些不同的想法,但他仍然不願讓步。實際上,他的堅持不難理解。他熱愛皮克斯,對迪士尼卻毫不在乎,因此他構想出來的任何合約都會嚴重偏向皮克斯,而讓迪士尼背負高昂的代價。
其中一個方案,要求迪士尼將兩家公司一起推出的影片的寶貴續集版權讓給皮克斯,以換取皮克斯10%的股權,其中包括《玩具總動員》《怪獸電力公司》以及《超人總動員》。我們可以得到董事會的席位以及所有皮克斯新出影片的發行權,還可以舉辦一場大型媒體發布會,在會上宣布迪士尼和皮克斯將繼續合作的消息。但是從經濟價值而言,這個方案嚴重傾向於皮克斯。皮克斯可以創造自家品牌的原創電影和續集並永遠持有版權,而迪士尼的角色基本上隻是一家不占主動的發行商而已。還有幾個類似的方案,我都一一回絕了。每輪討論下來,我和湯姆都會麵麵相覷,捫心自問對史蒂夫提出的協議挑三揀四,會不會太不識抬舉了。但一轉念,我們又很快得出結論,公司簽訂的任何協議都需要具有長遠價值,隻是在發布會上宣布合作的消息,對我們而言是沒有什麽實質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