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先生,你一定有什麽東西沒有告訴我們。”林少佐回到審訊室,翻開筆錄卷宗,仔細讀起來。
提詞人終於睡醒了。鮑天嘯抬起頭。
“我覺得好像從前見過她。”
“見過誰?”
“那個女人。”
林少佐繼續看著審訊記錄,一陣風吹進來,頁角在他的手指下扇動。
“說下去。”林少佐掏出手槍,退出彈夾,拿它當鎮紙壓在頁角上。
鮑天嘯仍在猶豫,艱難地尋找詞句,幾乎想收回說過的話,就好像那個女人是他心底最大的秘密,而不是什麽陌生女刺客。就好像現在是故事本身的完整性在逼迫他揭露某種令人羞於開口的隱私。就好像一個作家終於技窮,不得不把自己的醜聞當作別人的笑話講出來,擔心最後會被讀者發現這一點。
“我沒有認出來。在二樓樓梯間遇到她,她去三樓,我往下。我忽然覺得在哪見過她。如果不是那麽一轉身就錯過,如果能多看幾秒鍾,我當時就能想起來。”
“那你是什麽時候想到的?”
“爆炸以後。”
“爆炸以後全想起來了?”
“我也不敢肯定。樓梯上一個照麵她就轉身——上次見到她,地方很暗,在跳舞場。她坐另外一張台子,三個男人,三個女人。距離遠,他們那個台子在角落裏。隻有自己帶著舞女的客人才會坐那種位子。大家去那種野雞舞場,有時候會自己帶著舞女,從其他舞場。這裏開門晚一點,可以跳通宵,租界裏的跳舞場,巡捕房規定十二點要關門。很多客人都是從別的舞場把舞女領過來。願意到這兒來的沒什麽高級舞女。”
“哪個舞場?”
“憶定盤路。有一家九久俱樂部。”
“時間?”
林少佐終於從審訊記錄中抬起頭,向後仰靠在椅子上,抱著手臂。
“兩個月前。如果從爆炸時算起,有一個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