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一直持續了幾個星期。當桑德勒親自從西海岸飛到紐約的聖安德魯斯廣場同貝爾德談判時,檢察官們知道米爾肯是在認真考慮談判。貝爾德對桑德勒的角色感覺很好奇。盡管米爾肯已經同時聘請了寶維斯律師事務所和威廉斯·康諾利律師事務所(這是美國經驗最為豐富的兩家刑事律師事務所),但是最終拍板決定的似乎還是桑德勒。桑德勒在談判時很少發言,他似乎在試圖估計貝爾德的實力和誠意,而不是政府在此案上的優勢。他的行為好像是在懷疑政府的整個調查活動,認為政府起訴米爾肯的威脅隻是虛張聲勢。貝爾德竭盡所能向他表示,政府希望達成協議並不是政府在此案上軟弱的標誌,如果米爾肯拒絕達成協議,那麽政府就會毫不猶豫地提起訴訟。
到3月底時,檢察官們已經提出了大致的協議條件。許多細節仍需進一步敲定,如罰金的數額等,但是米爾肯對此從來沒有擔憂過,這個問題可以輕鬆地解決。考慮到佩澤爾和達爾最近的供述,這個協議還是相對比較有利於米爾肯的:隻需要承認兩項重罪,如果將洛厄爾豁免的話則必須承認三項。但是,按照大多數認罪請求的慣例,米爾肯必須承認違法活動,並且同意和政府合作。
貝爾德、卡羅爾和法德拉以及參與此案的多數檢察官們都對這個協議大傷腦筋,他們擔心這些條件對米爾肯太有利了。他們還有許多值得追蹤的調查線索,但是,他們提出了這個協議,米爾肯的律師們也暗示可以接受。盡管弗魯門鮑姆和桑德勒表麵上仍然堅稱米爾肯是無罪的,但是利曼和利特似乎仍然讚同達成認罪協議。然而,隻有得到米爾肯的正式同意,一切才能最後確定。政府給米爾肯的最後期限是3月29日星期三下午3點,如果過了這個時限,他就會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