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文辭類纂(全兩冊)

卷二十四 奏議類下編四

策斷中

蘇子瞻

臣聞用兵有可以逆為數十年之計者,有朝不可以謀夕者。攻守之方,戰鬥之術,一日百變,猶以為拙。若此者,朝不可以謀夕者也。古之欲謀人之國者,必有一定之計。句踐之取吳,秦之取諸侯,高祖之取項籍,皆得其至計而固執之,是故有利有不利,有進有退,百變而不同,而其一定之計未始易也。句踐之取吳,是驕之而已;秦之取諸侯,是散其“從”而已;高祖之取項籍,是間疏其君臣而已。此其至計不可易者,雖百年可知也。今天下宴然未有用兵之形,而臣以為必至於戰,則其攻守之方,戰鬥之術,固未可以豫論而臆斷也。然至於用兵之大計,所以固執而不變者,臣請得以豫言之。

夫西戎、北胡,皆為中國之患,而西戎之患小,北胡之患大,此天下之所明知也。管仲曰:“攻堅則瑕者堅,攻瑕則堅者瑕。”故二者皆所以為憂,而臣以為兵之所加,宜先於西,故先論所以治禦西戎之大略。

今夫鄒與魯戰,則天下莫不以為魯勝,大小之勢異也。然而勢有所激,則大者失其所以為大,而小者忘其所以為小,故有以鄒勝魯者矣。夫大有所短,小有所長,地廣而備多,備多而力分,小國聚而大國分,則強弱之勢將有所反。大國之人,譬如千金之子,自重而多疑;小國之人,計窮而無所恃,則致死而不顧。是以小國常勇,而大國常怯。恃大而不戒,則輕戰而屢敗;知小而自畏,則深謀而必克。此又其理然也。夫民之所以守戰至死而不去者,以其君臣上下歡欣相得之際也。國大則君尊而上下不交,將軍貴而吏士不親,法令繁而民無所措其手足。若夫小國之民,截然其若一家也,有憂則相恤,有急則相赴。凡此數者,是小國之所長,而大國之所短也。大國而不用其所長,使小國常出於其所短,雖百戰而百屈,豈足怪哉!且夫大國則固有所長矣,長於戰而不長於守。夫守者,出於不足而已。譬之於物,大而不用,則易以腐敗。故凡擊搏進取,所以用大也。孫武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少則能逃之,不若則能避之,自敵以上者,未嚐有不戰也。自敵以上而不戰,則是以有餘而用不足之計,固已失其所長矣。凡大國之所恃,吾能分兵而彼不能分,吾能數出而彼不能應,譬如千金之家,日出其財以罔市利,而販夫小民,終莫能與之競者,非智不若,其財少也。是故販夫小民,雖有桀黠之才,過人之智,而其勢不得不折而入於千金之家。何則?其所長者,不可以與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