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淘金熱中蒙受了損失的人、賺了錢的人
1848年的加利福尼亞。
在印第安人的土著民所說的“美麗山丘”薩克拉門托山脈的山腳下,關閉了製材廠的水閘,循著排水渠向前走的吉姆停住了目光。
受到太陽光芒的照射,有東西在那裏閃閃發光。
將它撿起帶回製材廠的時候,大家開始**了起來。
“這不是金子嗎!”
吉姆急忙去上司薩特那裏。
“老板,出金子了!”
聽到這句話的老板薩特也大為興奮——這就是淘金熱的開始。
“薩特的製材廠出金子啦!”這樣的傳聞迅速傳開,最終以一夜暴富為目標的人不斷湧入這裏。這次向加利福尼亞進行大規模遷移是從1949年開始的,所以他們被稱為“49人”。
第一個發現金子的吉姆和這片土地的持有人薩特,他們一定成了億萬富翁,從而過著幸福的生活吧——然而並沒有。
神為這兩人準備了非常殘酷的命運。吉姆被魯莽漢盯上,最後仍然非常貧窮地死去了。
土地所有者薩特想要主張土地的權利,卻遭到無視,兒子們被暴徒殺害之後,他自己也沒能善終。
遠道而來的“49人”也基本上沒能得到幸福,因為能開采到黃金的,隻有最開始的一段時間而已。
與之相對,經營著雜貨鋪的薩姆·布蘭納一聽到“出黃金了”這樣的傳聞,就購買霸占了全部的萬能挖掘機、提桶、帳篷等庫存,將這些賣給“49人”,得到了大筆的贏利。在本章一開始出現的利蘭·斯坦福也同樣是因為雜貨鋪而賺到了錢。
舊金山的雜貨店主李維·斯特勞斯麵向前來淘金的人們售賣作業用的褲子,這又是一筆賺錢買賣,這就是我們所知道的“Levi!s”的起源。
布蘭納也好,斯坦福也好,李維也好,他們並非自己去挖金子,而是以淘金人為對象做生意,因此而成功的。他們並沒有“急於追逐熱潮”,而是喘了口氣,慢慢思考賺錢的方法——看來這就是使生意成功的秘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