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離吃早飯差不多有一個鍾點,所以我們就離開正房,走進了樹林。因為湯姆說挖地道的時候我們得有點光照著才好挖,但一盞燈太亮,可能會給我們帶來麻煩。我們需要許多人們叫作狐火的東西。那是些爛了的木頭塊,它會在黑暗的地方發出很小的一點光。我們弄了一捧,把它藏在樹林裏,然後坐下來休息。湯姆不很滿意地說:“真要命,這整件事情還是太容易,太不用動腦子了。弄出一個困難的計劃實在太傷腦筋了。可惜沒有人在那兒看守,要不然就可以給他下藥麻翻。那裏應該擺上一個崗哨才對,可現在連一隻可以喂點昏睡藥的狗都找不著。吉姆的一條腿上拴上了腳鐐,上麵的鏈子有十英尺長,另一頭在他的床腳上。但這有啥難的?把床架子往上一抬,就能把鏈子拿下來。而且西拉斯姨夫誰都相信,就那樣把鑰匙交給那個傻蛋黑奴,也沒派個人來看著他。說起來吉姆早就可以從那個窗戶洞裏鑽出去的,但他腿上纏著十英尺長的鏈子,讓他沒法到處走。該死的,哈克。這種安排太傻了,我從來沒見過。所有困難的條件都得咱們自己弄出來。好吧,也隻好這麽將就將就了。我們隻能利用手頭的材料,盡量弄得麻煩點。不管怎麽說,我們必須記住一件事,那就是,把他偷出來時越困難、越危險,我們的臉上就越有光彩。這些麻煩本來應該是抓了吉姆的人製造的,但既然他們沒幹,那就得由我們開動腦筋製造了。比方說點燈這件事吧。其實,我們隻要心裏想著點燈危險就行了。說老實話,哪怕咱們大搖大擺地點上一串火把幹活都沒事兒。嘿,我剛好想到,我們一有機會就得找點材料,造一把鋸子才行。”
“要鋸子幹嗎?”
“要鋸子幹嗎?我們不是得把吉姆的床腿鋸斷,這才能把鏈子鬆下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