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談者:《南方周末》 戴誌勇
時間:2010年10月17日
公正:自作自受,得付相稱
訪談者:“五四”時期打出的口號,是民主與科學。1978年後摸著石頭過河,三十多年後,是不是可以說,改革的目的,一個是自由,一個是公平?
吳思:公平是一個組合,意思是既公且平,大家都服氣、認帳。公平是公正的近義詞,既然正了、公了,各方麵的利益都照顧到了,自然平了。
訪談者:平是公的結果?
吳思:是的。但有人問,市場經濟不公平嗎?為什麽有這麽大的貧富差距?所以我盡量不用公平這個詞,有歧義。公正是公正,平等是平等。平等又分機會平等和結果平等。機會平等屬於公正,結果平等則未必。如果把公平看作公正和平等的合稱,兩者並不是一個東西。
每個人得其所應得,付其所應付,就是公正、正義。有個詞特貼切:自作自受。一說自作自受,大家都服氣。印度的種姓製度,明明有人受歧視,隻要說上輩子造孽了,這輩子當牛做馬也認帳。
這跟佛教的因果報應的說法相似,造孽就該遭報應。“自作自受”這個詞有貶義,不妨說“自付自得”: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這就是公正。某件事是否公正,某種公正標準是否公正,都可以用“自作自受”衡量,這是衡量公正的元公正,這是根。
憑什麽這是根?我們可以追溯到生命的根源。單細胞生物要活下去,總要付出一定的能量,以獲得能量和營養物質,同時躲避危險,這才能活下來。自作自受,怨不得別人。還要得付相稱,得不償失也活不下來。不遵從這套道理的生物,或者死光了,或者不能進化。這個道理就成為進化而來的公正觀,成為存活下來的動物都接受的道理,反對者被進化淘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