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國家形成時期,英國人推行海外擴張自有其緣由,他們奔向海外的最初動機,是想通過強調主權至上的英吉利民族主義,來否定中世紀以來一統天下的教權主義,打破以普世主義為核心的基督教世界體係,挑戰伊比利亞國家在海外殖民擴張中的霸權壟斷地位,在國際舞台上為英國爭取平等發展的機會。15世紀後半期,在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的啟發和影響下,英國人開始跨出國門,從事海外貿易和殖民探險活動。他們一邊嚐試到海外去尋找傳聞中的島嶼和到達東方的捷徑,尋求金銀等貴金屬和香料,尋求新的貿易市場;一邊由近及遠地在海上從事海盜活動,劫掠葡萄牙人,尤其西班牙人從美洲運回的大量財富。他們不但大力向外推銷本國商品,特別是從15世紀開始成為主導性貿易商品的呢絨產品,還從販賣非洲黑人奴隸中撈到好處,並把本國的“過剩人口”移植到海外,首先到人煙稀少的北美等地去開辟殖民地,像伊比利亞國家那樣,嚐試建立自己的殖民貿易帝國。
中世紀的英國,是一個以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為主的封建農業國。在這個農耕社會中,人們的生活方式受莊園活動範圍的製約,形成了封閉性的特點。莊園內雖有少量的手工業,但是很少發生對外交往,根本談不上海外的殖民擴張。從主權獨立的涵義上看,直到16世紀30年代宗教改革前,英國因主權還受到羅馬教廷的幹預,並不是完全意義上的主權獨立國家。作為基督教世界大家庭中的一員,英國隸屬於普世主義的“上帝之城”,英王的權力受到教皇的挑戰。從王朝合法性的基礎來看,都鐸王朝不具有充分的皇族血統,裏奇蒙伯爵亨利·都鐸(Henry Tudor,Earl of Richmond)來自蘭開斯特王朝的旁支,為了彌補這個缺陷,他把都鐸王朝建立在民意或“全國公意”的基礎之上。這樣,都鐸統治就以民族作為自己的支撐點。約翰·蓋伊在《都鐸英國史》一書中曾明確指出:“國家概念把英國界定為:(1)確定的版圖;(2)為文官政製而建立的君主製社會;(3)君主政府確認根本不存在政治、宗教和法律事務上的至上權力。以下三個基本信念同樣是極其重要的:(1)人類劃分為種族和民族兩部分;(2)英吉利民族的純潔性會因外來混合物而毀損;(3)英格蘭語言、法律和習慣(包括衣著)是民族性的標記。”[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