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法》引起的危機並沒有使英國政府覺悟。《印花稅法》撤銷以後,英國政府並沒有認真去研究是否能夠采取其他辦法,通過殖民地議會來籌集防務費用,沒有派遣一個王室委員會到北美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報告。相反英國議會卻又做出了向殖民地居民征稅的新嚐試,並且在沒有同殖民地磋商的情況下就把一個改組帝國的計劃付諸實施,從而招致殖民地人民強烈的反對,舊帝國陷入了空前的危機。可以說,正是英國政府在殖民地問題上一係列極不明智的強硬措施,才把北美殖民地一步步推向獨立。
盡管《印花稅法》因為殖民地人民的強烈反對而被迫取消,英國依然想從殖民地得到更多的收入,以減輕英國在殖民地沉重的負擔。1767年,財政大臣唐森德(Charles Townshend)建議把英國的土地稅從20%減至15%,由此產生的40萬英鎊差額,則依靠從殖民地取得收入來加以彌補。[130]為此,他利用殖民地的政治家關於議會可以征收關稅調控帝國貿易的言辭[131],提出了幾項法案,並得以通過,這便是有名的《唐森德法》(Townshend Acts)。
《唐森德法》規定:對輸進美洲殖民地的玻璃、茶葉、紙、顏料和鉛等貨物征收進口稅,通過這幾項稅收,唐森德估計可以增加43萬英鎊的收入。[132]其收入不僅用來支付殖民地防務費用,也用於殖民地民政費用,這些收入將用以解決一批殖民地官員的薪俸,從而使那些皇家總督和法官不受殖民地議會的牽製。[133]實際上,這也是為了加強對殖民地的控製,使殖民地的總督能執行英國議會的法令。唐森德還批準執行一項緝私條例,規定英國稅吏準許海關官員有權闖進英屬殖民地或美洲新墾地區的任何民宅、倉庫、商店、地下室或其他場所,以搜查和沒收違禁品或走私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