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們一起去雪鬆路之前,我在高街【32】給孩子買了份冰激淩——為的是氣氣他爸爸。亨利·邁爾斯正舉行一個雞尾酒會(帕基斯先生是這麽報告的),所以采取行動正當其時。帕基斯先生把兒子的衣服扯扯平,然後把他交給了我。為了紀念平生頭一回與一位委托人同台亮相,孩子穿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而我穿的是自己最糟的衣服。一些草莓冰激淩從他的匙子上滴下,濺到了他的套裝上。我一言不發地坐著,直等到孩子把最後一小團冰激淩吃完。然後我問他:“再來一份?”他點點頭。“還要草莓的嗎?”
他說:“要香草的。”過了一會兒才又加上一句,“謝謝。”
他不慌不忙地吃起第二份冰激淩,仔細地舔著匙子,好像在抹掉指紋似的。隨後我們兩人便像父子一般牽著手穿過公共草坪,往雪鬆路走去。我想:薩拉和我都沒孩子;結婚、生孩子,過甜美平淡的安生日子,難道就不比這種貪欲嫉妒、偷雞摸狗的勾當和帕基斯的報告更有道理嗎?
我按響了雪鬆路頂樓的門鈴,並對孩子說:“記住,你覺得自己病了。”
“要是他們給我一份冰激淩的話……”他開口說道。帕基斯已經訓練他作好了準備。
“他們不會的。”
我揣測,來開門的是斯邁思小姐——一個頭戴從義賣場上買來的那種灰不溜秋的頭飾的中年婦女。我問道:“威爾遜先生住在這兒嗎?”
“不住這兒,恐怕……”
“你不知道他是不是住在二樓嗎?”
“這棟樓裏沒有叫威爾遜的人。”
“哦,親愛的,”我說,“我大老遠地帶著這孩子過來,這會兒他覺得自己不舒服……”
我不敢看孩子,但從斯邁思小姐看他的樣子來判斷,我斷定他正在默默地、十分能幹地扮演著自己的角色:薩維奇先生該會自豪地承認他是自己隊伍中的一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