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幾天時間裏,我得費很大勁才能保持理智。現在我是在為我們兩人工作。早上,我給自己定下了規矩:小說最少要寫上七百五十個字,不過一般到十一點鍾時,我都能寫完一千字。希望的力量之大真是驚人。去年拖了一年的小說現在眼看就要寫完了。我知道,亨利九點半左右動身去上班,薩拉最可能打電話來的時間是九點半到十二點半之間。亨利已經開始回家吃午飯了(帕基斯是這麽告訴我的);三點鍾以前,薩拉沒有機會再打電話來。十一點以後,我會修改一下當天寫好的東西,再寫寫信,一直到十二點半。這時候,我會暫時從期待中解脫出來,隻是心情很沮喪。兩點半以前,我可以在大英博物館的閱覽室裏消磨時間,為《戈登將軍傳》做筆記。讀書和做筆記時,我沒法像寫小說時那樣專注,有關薩拉的思緒會時不時地鑽到戈登的中國遠征經曆和我之間。為什麽會請我來寫這部傳記?這個問題常令我感到不解。他們挑選一個相信戈登所信的天主的作者來寫這本書會更好些。我可以欣賞戈登在喀土穆戰役中所作的頑強抵抗——還有他對那些安安穩穩待在家裏的政客的痛恨,但擱在我書桌上的那本聖經卻是屬於一個同我的思想大相徑庭的世界的。或許那家出版商指望我對戈登基督徒身份所作的玩世不恭的處理會引起公憤,讓我臭名遠揚。我可不想讓他開心——戈登信的這位天主也是薩拉的天主,我才不會去攻擊薩拉相信自己愛著的任何幻影。在那段時間裏,我一點也不恨她的天主,因為事實最終不是已經證明了我比天主還要強大嗎?
一天,我正在吃三明治,我那支筆跡不易擦掉的化學鉛筆不知為何老是會戳到三明治上麵去。這時候,對麵傳來了一個熟悉的聲音。那人用出於對幹我們這個行當的人的尊敬而壓低了的嗓門招呼道:“我希望現在一切都正常了,先生,如果您能原諒我的打擾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