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克?史密斯和保羅?奧斯汀一向堅持認為,高果糖漿會使可樂失去原有的口味,但現在,口味測試小組成員卻發現,無論使用玉米糖漿還是蔗糖,可樂的口味都沒有什麽差別。盡管蔗糖在自由市場上的銷售價格可能會下浮,但是高果糖漿的價格隻有美國征收保護關稅稅後蔗糖價格的80%。最初,為使伍德拉夫信服高果糖漿可以替代蔗糖,郭思達經曆了一段痛苦時期。畢竟,這樣做將會改變“神秘”的可樂配方。在公司財務委員會召開會議之前,郭思達這位古巴化學家給大家詳細解釋了更改配方的技術問題,但比伍德拉夫還要年長的約翰?西布利卻思維敏捷地打斷了郭思達的介紹:“還記得20世紀30年代我們使用的甜菜糖嗎,夥計?這不過就是另外一種糖,僅此而已。”一旦決策是用如此基本的簡單語言來表述,伍德拉夫很快就同意了。
在與百事可樂的競爭中,可口可樂美國公司總裁布萊恩?戴森采用的手段是,先通過與供應商簽訂長期合同來保證高果糖漿的供應,然後加大公司的廣告宣傳力度。之後,在推行高果糖漿的過程中,公司對瓶裝商們采用胡蘿卜加大棒的方式,一方麵給大多數瓶裝商以利潤刺激,另一方麵以高果糖漿為借口,打擊那些不願意簽訂長期合同的瓶裝商。1978年的合同條款修改已經詳細說明了,任何在甜料方麵節省的成本都會轉變成瓶裝商的利潤。對於那些拒絕簽訂合約的少數瓶裝商,公司會堅決按照原有的糖漿濃縮液價格供貨。
比爾?施密特原本就已經對可口可樂公司的強硬態度不滿,這次更是對可口可樂公司類似於勒索的行徑感到惱怒不已。難道他的長期合同中沒有規定每加侖可口可樂糖漿中蔗糖含量為5.32磅嗎?他們沒有得到允許,就能強行銷售這種高果糖漿?施密特決定鋌而走險。他從肯塔基州伊麗莎白鎮出發,前往亞特蘭大,希望能夠尋找一位律師幫助他起訴可口可樂公司。但他也不抱太大希望,因為也許沒有人甘願冒險與可口可樂公司及金-斯波爾丁律師事務所對簿公堂而接手這場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