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可口可樂傳

威利的討伐

公司的職員們喜氣洋洋地到處宣傳這次勝利。雖然如此,可口可樂的廣告也確實因為審判而立即發生了變化。原告對該飲料的指控主要基於孩子們飲用可口可樂這樣一個最引人注目的現狀。被告律師沒有證明咖啡因對孩童的健康是否有不良影響,隻是一味否認小孩子喝可口可樂這個事實。這樣的手法顯得有點拙劣,因為當時許多廣告塑造的都是孩子和父母一起喝可口可樂的場景。“父親喜歡,兒子也喜歡。”1907年的一則廣告刻畫了一個5歲的孩子興高采烈地吸著可口可樂的情景。1911年後,一條不成文的法律規定出台:12歲以下的孩子不允許在可口可樂的廣告中出現。法官的這條附帶意見被強製執行,直到1986年才撤銷。

由於對審訊的負麵宣傳報道,1912年,兩項議案被送到美國眾議院,建議修正《純淨食品和藥品法案》,將咖啡因列入“成癮”和“有毒”物質之列,而且必須在標簽上注明。可口可樂公司通過奮力抗爭,成功地否決了這兩項議案。可口可樂取得了首次勝利,保住了產品中的咖啡因成分,並使它盡量遠離公眾的視線。

審判同樣給威利博士帶來了影響。他的上司千方百計要踢走這個頑固的化學家,指控威利為獲取證詞而非法賄賂魯斯比醫生。參議院為此展開了特別調查,報紙上充滿了有關威利的漫畫和社論。雖然他最終被證明是清白的,但在1912年,他感覺自己總是受到政府官員的阻撓。於是,1912年3月,當他在國內的知名度達到頂峰的時候,他果斷提出了辭職,急流勇退。威利當時的名氣和影響力是不可估量的,遠遠大於現代的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與他處於同一職位的)拉爾夫?納達爾。威利獲準起訴可口可樂公司這件事意義十分重大,甚至在他離開化學局以後仍有影響。這也正是為什麽“紫色胡椒飲”董事長寄給他一份飲料的配方(因為不含咖啡因),邀請他參觀位於得克薩斯州韋科市的工廠,並向這位化學家保證自己會永遠支持他。1912年5月,67歲的威利當了爸爸,他的小男孩立即被稱為“純淨食品寶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