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獵的本能……源自古代人類的進化。在許多方麵可以看到狩獵和打架這兩種本能的結合……這是因為嗜殺是人類最原始本能的一部分,因而很難把這種本能消除,尤其是,現在認為打架和狩獵是一種取樂的方式。
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
《心理學原理》,第二十四章
(The Principles of Psychology, XXIV, 1890年)
我們對此毫無抗拒力。秋季時,每個星期日下午及周一晚上,我們放下手邊所有的事,盯著電視熒幕,看著22個小人活動的影像。他們彼此衝撞,跌倒再爬起來,踢一個由動物皮製成的橢圓物體。在比賽進行的過程中,參賽的運動員和觀眾們,時而狂喜,時而長籲短歎充滿失望。在全美國,人們(幾乎全是男性)的雙眼緊盯玻璃熒光屏幕,與運動員和現場觀眾同時發出狂喜聲或長籲聲。這樣想來,感覺這些人可真蠢。但是,一旦你被迷住了,就無法抗拒這蠢事的**了。這是我個人的經驗之談。
運動員們跑、跳、擲、踢、擒抱——看到他們高超的技術是件令人興奮的事。他們將對方摔到地上;他們用手抓,用棍打或用腳踢一個快速運動的棕色或白色物體;在某些運動中,他們盡力把這物體投入他們稱為“球門”的地方;在其他運動中,他們從一個叫作“本壘”的地點起跑,再設法跑回來。團隊精神是這些比賽的主題,我們不禁誇讚參賽隊員的個人表現,以及這些隊員如何相互配合直到最終歡呼著抱作一團。
可是,這些技能都不是我們日常謀生的技能。為什麽我們迫不及待地去看這些人追逐或打球?為什麽這種樂趣是超越文化隔閡的?(古埃及人、波斯人、希臘人、羅馬人、瑪雅人、阿茲特克人[20]都有足球式的遊戲。)
有些體育明星的年薪是美國總統年薪的50倍。有些體育明星在退休後,被推選進入政府。他們都是國家級的英雄。為什麽?到底為什麽?這種崇拜體育英雄的行為超越了政治、社會、經濟形態及製度的藩籬,普遍存在於人類文明中。它的源起可追溯至古老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