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悖論:地球比太陽還要古老?!

如果“地外文明假說”是真的,那麽,顯然我們對火星曆史的某些理解是不正確的。看來我們應該以此為切入點。

確定一顆行星的曆史,需要從判斷行星的年齡開始,然後推算該行星曆史上各種事件的時間。弄清行星曆史上曾發生的各種事件有許多種方法。首先是根據地層沉積岩及其內部所含化石的情況測年,然後用放射性同位素測定火山岩年齡的方法進行驗證。

然而因為在地球上有生命存在,所以另一種測年技術應運而生。地球上的淤泥或熔岩層中的化石與死亡的有機體都存在聯係,不同地區的動植物化石在不同地層中都按照特定的順序排列。這些順序成為確定現代地質學的“年代”“時期”“時代”的依據。

在此基礎上,古生物學及其地質學應用——古生物地質學產生了。

如我解釋過的那樣,迄今為止,地層的年齡測定都是相對的。我們現在沒有辦法確認,這些“地質記錄”所體現的地質活動及其帶來的古生物地質學影響是否都出現在《聖經》記載的“六千年前”,或者更晚。但是,有的地質學家懷疑,距地麵數英裏深的沉積地層的年齡至少要比尤色大主教提出的所謂公元前4004年早一些。問題在於如何用科學來證明它。

詹姆斯·赫頓在1875年首次提出了“均變原則”,通過理解整個自然周期的循環過程以推知過去。例如,你可以估計某一次暴雨過後被衝刷掉的淤泥數量,測量這些地質事件的出現頻率,然後用該比率估算需要多少時間才能形成某個厚度的沉積層——同時考慮到由不規則的侵蝕作用引起的誤差。1830年,科學家使用上述方法推測出“地球的年齡”接近10億歲。

地質學家與生物學家為上述研究打下基礎,而物理學家則從另一個完全不同的角度研究地球的年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