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範圍的擴大
在漢代及之後的幾百年間,由於有了地方性傳統文學,也就是民間文學或者被認為是來自民間的文學,文學的形式極大地豐富起來。除後來與樂府相結合的詩歌外,這種新的發展還包括敘事文學範圍的擴大,以及成為文學符號的地區性禮儀或宗教內容的出現。
不同於那些以詩人個性特征為中心的詩歌,被稱為樂府詩的敘事詩、廟堂頌歌以及歌曲所體現的多為群體性情感。[168]開始的時候,這類詩的形式多種多樣,但漸漸地,五言詩在樂府詩中占據了主導地位。五言詩在公元1世紀到2世紀就已經逐漸普及,且從唐代開始成為中國古典詩歌的傳統形式。有觀點認為這種五言詩就源自五言樂府詩,這種觀點是有根據的。[169]漢代時,隻有個別詩人偶爾創作樂府詩,不過從公元2世紀開始,詩人使用這種詩歌形式的頻率就越來越高,從這點上我們也能看出上述關聯。
“樂府詩”作為文體的概念界定並不是很清晰,這種模糊性主要在於它是5世紀晚期才開始使用的。[170]“樂府”是古代音樂機關的舊稱,這個名稱也同時表明哪些作品可以被納入其中。樂府作為官署,在秦朝時就已經出現,漢武帝沿用舊稱,在公元前114年前後重設了這一機構,主要負責管理那些被用於朝廷典禮的歌曲。根據後來流傳下來的資料,這個音樂機關曾經在地域遼闊的帝國內搜集並整理民間的音樂及歌詞。公元前7年,隨著國家內部政治環境的改變,擁有829名樂工的樂府被解散,但樂府詩歌的創作並沒有因此停止。加上後世人對樂府這一音樂機關的特定詩歌傳統的承繼,“樂府”概念的涵蓋範圍越來越廣。一開始,它隻包含那些被用於儀式的歌詞樂曲,以及由樂府選擇並配樂且在國家典禮上表演的著名作家的作品。但到後來,從帝國不同地區,特別是從南方采集而來的一些沒有作者的歌曲和敘事詩也被這個機構所用。唐朝的“新樂府”經常帶有社會批判的內容(例如元結、白居易、元稹等人的作品),這類作品與舊樂府詩的共同之處實際隻剩名稱而已。[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