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史大綱:全2冊

三 晚淸之廢科舉興學校

當時興學沿革,略可分為兩期。自同治初年以迄光緒辛醜為第一期,辛醜以後迄淸末為第二期。

首先創設之學校,大抵不外乎以養成翻譯而研究語言文字。與軍事而連帶及於機械製造。之人才為主。

如京師同文館、始同治元年,初止教授各國語言文字,六年議於館內添設算學館,京僚謗讟繁興。上海廣方言館、始同治二年,以蘇撫李鴻章請。福建船政學校、始同治五年,左宗棠督閩,創設船廠,並設隨廠學堂。十二年,沈葆楨陳選派學生分赴英、法學習。淸季海軍將領多閩人,由此。天津水師學堂、始光緒八年,北洋大臣李鴻章奏設。天津武備學堂、始光緒十一年,亦李鴻章奏設,規製略仿西國陸軍學堂。廣東水陸師學堂、始光緒十三年,粵督張之洞奏設。湖北武備學堂、始光緒二十一年,張之洞調任鄂督後奏設。湖北自強學堂、亦張之洞創設,初分方言、格致、算學、商務四門,其後專課方言。陝西諸省格致實學書院光緒二十一、二年間,各省學堂未能普設,多以變通整頓書院為請,遂有各省格致實學書院。等。可見當時人對於創建學校之旨趣。且此等學校,十九皆創於外省一、二督撫,非由中樞發動。

漸次乃有普通學校之創立,其目光亦稍稍擴大及於法政、經濟諸門。然要之仍不脫於為一時之實用,而以學校為附屬於政治之一機構。

光緒二十三年,盛宣懷始於上海劊設南洋公學。先是光緒二十一年。盛為津海關道,於天津創設頭、二等學堂。頭等學堂課程四年,分工程、電學、礦務、機器、律例五門。二等學堂課程亦四年,遞升至頭等。南洋公學如津學製,分四院:曰師範,曰外、中、上院。外院為附屬小學,上、中院即頭、二等學堂。課程大體分中文、英文兩部,注重法政、經濟。擇尤異者資送出洋。蓋以公學為預備學校,而以外國大學為究竟。中國學校之稍有係統雛形者始此。及光緒二十四年,始有國立京師大學堂之籌辦。庚子政變後,至二十七年,漸有復興學校之議。首創議者山東督撫袁世凱。二十八年,派張百熙為管學大臣,奏設速成科,分仕學、師範二館。可見其時對學校觀念,仍認為係政治上一種附屬機關,所謂「學而優則仕」,仍脫不了一種科舉傳統思想也。師範教育亦為當時所重,不為官則為師,亦合於中國傳統舊習。學校生命,並非從一種對於學術眞理向上探尋之根本精神中產生;其發動不在學術界自身,嚴格言之,當時已無所謂學術界。而在幾個官僚與政客;則宜乎其浮淺搖動,不能收宏深之效。因此晚淸興學,在政治上,其效力不能與北宋時代之書院講學相比。在接收外來文化上,其成果亦不能與魏晉南北朝時代之佛學寺院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