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之爆發,這是告訴我們,當時的中國,由政治領導改進社會之希望已斷絕,此乃文祥、曾國藩、李鴻章、光緒帝、康有為諸人所想望者。不得不轉由社會領導來改進政治。前者犧牲較少,進趨較易;此即日本明治唯新所取之路徑。後者則犧牲大而進趨難。然而為兩百多年滿洲狹義的部族政權所橫梗,當時的中國,乃不得不出此途。
辛亥革命爆發,滿洲王室退位,一麵是狹義的部族政權已解體;然在此政權下所長養遺留的種種惡勢力,卻因舊政權之解體而潰決,有待於逐步收拾與逐步淸滌。另一麵則社會民眾的力量,雖則已夠有推翻舊政權之表現;而對於創建另一種理想的新政權之努力,則尚有待於逐步試驗與逐步磨練。因此辛亥革命隻是中國民眾一種新的艱苦工作之開始,而非其完成。
舊政權解體後緊接著的現象,便是舊的黑暗腐敗勢力之轉見抬頭,而新力量無法加以統製。袁世凱誤認此種狀態之意義而帝製自為,康有為又誤認此種狀態之意義而參加復辟。
政局在此幾度動盪中益增其阢隉,而舊的黑暗腐敗勢力益見猖獗。
此種舊的黑暗腐敗勢力之活動,大率以各省的軍權割據為因依。
辛亥以後的各省軍權割據,遠則導源於元、明以來行省製度之流弊。
行省製度起於元,而明、淸承襲之。此項製度之用意,在利於中央之管轄地方,而並不為地方政治之利於推進。若使地方政治能活潑推進,各地俱得欣欣向榮,則中國自來文化傳統,本為一大一統的國家,各地方決無生心離叛中央而不樂於推戴之理。故漢、唐盛時,皆無防製地方,存心集權中央之政策。漢末之州牧,乃在東漢王室已臻腐爛之後;而唐之藩鎭,則起於唐政府無限度之武力對外;皆非地方勢力無端反抗中央。宋代懲於唐末藩鎭割據之禍,乃始刻意集權中央。然行省製度則尚與中央集權不同。行省製實近似於一種變相的封建,乃是一種分權統禦製也。元人所謂「行中書省」,即是活動的中書省,即中樞政權之流動分佈。其意惟恐一個中央政權不足控馭此廣土眾民,乃專為蒙古狹義的部族政權而設此製度。明人不能徹底蕩滌,明太祖廢行中書省,而以布政使為各地行政長官,較元製遠為合理。惟惜行政區域之劃分仍依元舊,而其後複有巡撫、總督淩駕於布政使之上。淸代則有意利用。故明代督、撫尚非常設之官,而淸則各行省必設督、撫,而大體又必使滿族任之。故行省長官乃地方官之臨製者,而非地方官之領袖與代表。明、淸總督、巡撫皆帶「都禦史」街,以此,名義上雖以布政使為行省長官,而實際而權在督、撫。同時此等長官,皆偏重於軍事統治之性質。故其名曰「總督」、「巡撫」。此種製度在平時足以障礙地方政事之推進,而增加地方輿中央之隔閡;而待一旦中央政權削弱,各行省轉易成為反抗中央,分區割據之憑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