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思想,大體承襲宋儒,到王陽明始另辟蹊徑。他要發揮孟子、象山來和朱子對壘而提出他的“良知”之學,所以後人稱程朱與陸王。
如何是陽明所說的“良知”呢?陽明說:
知善知惡是良知。(《傳習錄》下)
良知是天理之昭明靈覺處,故良知即是天理。(《傳習錄》中)
象山說“心即理”,陽明為他補足,說心有“良知”,自能分辨善惡,故人心之良知即天理。但知善知惡是能知之心,善惡是所知之理,其間是不是仍有分辨呢?陽明說:
良知隻是個是非之心,是非隻是個好惡,隻好惡便盡了是非,隻是非就盡了萬事萬變。(《傳習錄》下)
就宇宙論,是非不一定即是善惡。就人生界論,則是的便是善,非的便是惡。一是物理,即自然之理。一是事理。即人文之理。朱子把此合攏講,陽明把此分開講。陽明所謂天理,主要是指人生界之事理,不在泛講天地自然。如是則把天理的範圍弄狹窄了。陽明說這一種是非的最後標準,根本在人心之好惡。人心所好即是,人心所惡即非。所好所惡者,雖是外麵的事物,但好之惡之者,是人的心。人心所好便是,人心所惡便非。若無我心好惡,外麵事物根本無是非可言。此是非仍屬人生界。是是非非,我們稱為天理,那天理豈不就是人心了嗎?縱可說人心有時不知是非、善惡,但哪有不知好惡的呢?知得好惡,即就知得善惡,因此說“知善知惡是良知”。
人哪有不好生惡死?因此助長人生便是善,陷害人死便是惡。此理因人心之好惡而有,並不是在未有生命,未有人心好惡以前,便先有了此理。但人心既是好善惡惡,何以人生界乃至人心上,還有許多惡的存在呢?這便要說到陽明所謂之“知行合一”。
陽明所謂的“知行合一”,不指工夫言,乃指本體言,是說知行本屬一體。陽明弟子徐愛,因未會先生知行合一之訓,來問陽明,陽明說:“試舉看!”愛曰:“如今人盡有知得父當孝,兄當弟,卻不能孝,不能弟,便是知與行分明是兩件。”陽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