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論語新解

(二)

柳下惠為士師,三黜。人曰:“子未可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

士師:典獄官。

三黜:三被黜退。

焉往而不三黜:舉世濁亂,不容正直,以此例彼,將何往而不被黜?

何必去父母之邦:欲求不黜,惟有枉道。苟能枉道,則不必去父母之邦亦可不被譴黜。柳下惠於魯公室尚在五服之內,與孔子以魯為父母之國者又不同,故義不當去。

孟子稱柳下惠“聖之和”,觀此章,辭氣雍容,可謂和矣。然其不欲枉道之意,則確然有不可拔者。故孟子稱其“不以三公易其介”。

惟玩其辭氣,終若視一世皆枉道,無可與為直;其惓惓救世之心則淡矣。故孟子又謂“柳下惠不恭”。此所以異於孔子。本篇所記古之仁賢隱逸之士,皆當與孔子對看,乃見孔子可去而去,不苟合,然亦不遁世,所以與本篇諸賢異。

又按:此章無斷語,因無子曰字。義明不待有斷。載在《論語》,其為孔子言可知。

【白話試譯】

柳下惠當魯國的獄官,三次被黜。有人說:“你還不去往他國嗎?”柳下惠說:“我以直道事人,去到哪裏將不被黜呢?我若能枉道事人,又何必定要離去父母之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