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論語新解

(九)

子曰:“士誌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

士在孔子時,乃由平民社會升入貴族階層一過渡的身分。來學於孔子之門者多未仕,故孔子屢言士,子貢子張亦問士,皆討論此士之身分在當時社會立身處世之道。孔子在中國曆史上,為以平民身分在社會傳教之第一人。但孔子之教,在使學者由明道而行道,不在使學者求仕而得仕。若學者由此得仕,亦將借仕以行道,非為謀個人生活之安富尊榮而求仕。故來學於孔子之門者,孔子必先教其“誌於道”,即是以道存心。苟如此,而其人仍以一己之惡衣惡食為恥,孔子曰:

“是亦未足與議矣。”蓋道關係天下後世之公,衣食則屬一人之私,其人不能忘情於一己衣食之美惡,豈能為天下後世作大公之計而努力以赴之?此等人,心不幹淨,留有許多齷齪渣滓。縱有誌,亦是虛誌。

道不虛行,故未足與議。有誌之士,於此章極當深玩,勿以其言淺而忽之。

【白話試譯】

先生說:“一個士,既有誌於道了,還覺得自己惡衣惡食為可恥,那便不足與議了。”

(一〇)

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

無適也:適字有兩解,一專主義,讀丁曆反。如雲“吾誰適從”。又說:適通敵,無適,即無所敵反義。

無莫也:莫字亦有兩解。一、不肯義,與專主對。既無專主,亦無不肯,猶雲無可無不可。一、通慕,愛慕義,與敵反義對。既無敵反,亦無親慕,猶雲無所厚薄。

義之與比:比字亦可有兩解。一從也,一親也。

本章君子之於天下,天下二字,可指人言,亦可指事言。若從適、莫、比三字之第一解,則指事為允。若從適、莫、比三字之第二解,則指人為允。兩解俱可通,義蘊亦相近。然就“義之與比”一語,則以指事說為之為宜。孟子稱:“禹、稷、顏回同道。”今日仕則過門不入,明日隱則簞瓢陋巷,無可無不可,即“義之與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