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論語新解

公冶長篇第五 (一)

子謂公冶長:“可妻也。雖在縲絏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子謂南容:“邦有道不廢,邦無道免於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

公冶長:孔子弟子。公冶氏,長名。其人在《論語》惟此一見。

縲絏:縲,黑色大索。絏,牽係義。古獄中用黑索係罪人。公冶長曾因事入獄,實非其罪。

以其子妻之:古男女皆稱子。孔子以己之女嫁公冶長。

南容:亦孔子弟子,名絛。

不廢:廢,棄義。國家有道,必見用,不廢棄。

免於刑戮:刑,刑罰。戮,誅戮。國家無道,南容謹於言行,亦可免於刑戮。

以其兄之子妻之:孔子有兄孟皮,早卒。孔子以孟皮之女嫁南容。

本篇皆論古今人物賢否得失,《論語》編者以繼前四章之後。孔門之教,重於所以為人,知人物之賢否,行事之得失,即所學之實證。

孔子千古大聖,而其擇婿條件,極為平易。學聖人亦當在平易近人處。

編者以本章為本篇之首,亦有深義,學者其細闡之。

【白話試譯】

先生說公冶長,“可嫁他一女兒吧。他雖曾下過牢獄,但不是他的罪過呀。”遂把自己女兒嫁了他。又說南容,“國家有道,他是不會廢棄的。國家無道,他也可免於刑戮。”把自己的侄女嫁了他。